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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太康三年(282年)析东安县置同安县,当年即废。唐贞元十九年(803年)析南安4乡置大同场,为县之前身。五代后唐长兴四年(933年),正式升场置县,辖3乡11里。包括今厦门市、同安县、金门县及龙海一部分。元,改里为都,共3乡44都。明初,恢复里,又增设在坊里(县城区)辖2隅,共3乡12里2隅44都。成化初,都下设图,共3乡12里2隅37都统53图。清乾隆四十年(1775年)析民安、翔风二里及同禾里之五、六、七都置马巷厅。光绪间行保甲制,改图为保。清末民国初,同安县区划建制层级为县、乡、里、都、保、甲六级。民国元年(1912年),裁马巷厅复归同安县。民国3年1月,析大小嶝、金门岛及嘉禾里置思明县,次年再由思明县析大小嶝、大小金门岛置金门县。故民国3年后,同安县辖区仅余3乡11里27都。民国24年,重订保甲,后区划、层级多次变更,至民国36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