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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法律援助中心(“148”协调指挥中心)
(2005-09-05)
“12348”主要职责
1、解答法律询问,宣传法律政策;
2、收集社情信息,当好党政参谋;
3、协调部门关系,做好受案分流;
4、组织内外联运,承办法律事务;
5、调处社会矛盾,化解民间纠纷;
6、接受社会监督,搞好队伍建设。

法律援助中心职责
1、负责管理、指导、协调、监督全区的法律援助工作。
2、负责制定区法律援助工作年度计划。
3、负责对全区的法律援助事项统一受理,统一审查,统一指派负有法律援助义务的组织及其执业人员向受援者提供法律援助。
4、指导本辖区内各法律援助站开展法律援助工作。
5、受理与法律援助工作相关的申诉。
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主办:同安区司法局 | 制作:同安区政务信息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