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情况反映
(三十)
厦门市同安区司法局编 二○○七年九月十八日
禾山村接受“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考核验收
为了检验创建“民主法治示范村”的工作成效,实现创建活动达到全国 “民主法治示范村”工作标准。9年4月,省司法厅、民政厅组成的考核组由省民政厅基层政权和社会建设处副处长陈明带队,市司法局党组副书记许开国等领导陪同,到我区新民镇禾山村对第三批“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申报单位进行考核。考核组采取查看资料、听取汇报、实地走访等方式,重点检查了农村法制宣传教育、“四民主、两公开”的落实以及创建“民主法治示范村”促进经济发展等工作情况,禾山村党支书记叶剑平就该村创建“民主法治示范村”工作作了详细汇报。通过检查考核,考核组认为禾山村两委班子领导坚强有力,村民自治组织发挥充分,法制宣传教育成果显著。并对经济发展、社会和谐稳定等方面给予高度的评价。
禾山村两委表示要坚持工作标准,争取早日成为我区的第三个全国创建“民主法治示范村”。
(依法治区办室)
通力协作抓调解 稳定社会有保障
今年7月7日,五显镇布塘村一民宅在建工地发生一起事故,重庆籍钉模工人江某在高处施工作业时,脚底支架突然发生倾斜,导致掉落,踝关节严重受伤。事后经医院诊断,江某踝关节为粉碎性骨折。为此,江某及其家属情绪激动,多次聚众到雇主李某家要求经济赔偿,双方因此产生了对峙,李某遂于8月17日晚上向“110”报案。由于该事件属于民事赔偿纠纷,五显派出所向镇综治委作了汇报,镇综治委认为先稳定双方的情绪,再由司法所调处。
五显司法所受理了此案。原定在8月18日早上9点接待矛盾双方,但因雇主李某未到,调解工作无法开展。对此,江某一方人员情绪极为激动,把病人江某抬到镇机关大院内,要求镇有关领导处理,我所判断此事可能激化,一方面先做他们的思想工作,稳定当事人的情绪,另一方面通过有关部门通知李某前来。我们提出解决问题的两套方案,指导、告知当事人此事也可以通过法律援助途径解决,并帮助联系区法律援助中心,请求给予法律援助。此举措打消了江某一方因经济困难无法诉讼的疑虑。8月20日,当事人双方经过做思想工作,再次同意接受调解。
8月23日,我们再次通知矛盾双方到司法所接受调解,鉴于双方提出的赔偿金额差距较大,江某一方人员的情绪又较为激动,我所采取了分隔调解的办法,对双方人员进行细心开导,分析责任。在此期间,江某妻子因劳累引起胃痛,我所人员赶忙取药让她服用,还冒雨买来了营养快线供江某妻子补充营养,让江某一方感到十分感动,不但消除了原先的激动情绪,还更加坚定地希望能接受调解。经过将近6个小时的连续调解做工作,终使双方初步达成赔偿协议。但就在即将签订协议书时,雇主李某突然变卦,表示不能接受刚刚商定的赔偿金额,此时已经下午2点多了,第三次调解失败。
此后,我所并未就此泄气,经过了解,得知调解失败原因是李某的弟弟认为赔偿的金额太多,使李某改变主意。为此,我所人员多次联系李某一方,细心开导,分析责任,并要求双方互相体谅,换位为对方设想,同时我们也要求江某一方体谅李某家并不富裕,在赔偿金额方面不要要求太高。
通过讲道理和说服教育,一起可能引起群体性事件的纠纷得到了完美解决。李某协助江某办理了有关出院手续,江某回重庆市老家治疗。
(五显司法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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