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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年9期-人民调解发挥了第一道防线的坚实作用
(2008-08-13)


(九)
厦门市同安区司法局编 二○○八年三月十一日

人民调解发挥了第一道防线的坚实作用

2008年1月24日(农历十二月十七),正当人们沉浸在辞旧迎新,迎接传统佳节时,凤南农场发生了一起因垃圾清扫而致人死亡的悲剧。
1月24日15时30分许,凤南农贸市场路口摆水果摊的四川三峡移民欧某登(男,1955年出生,现住凤南农场新塘新村)因将垃圾扫到刚由厦门市通途工程有限公司员工郑某安(男,41岁,泉州南安市人)等9个清洁员清理过的324国道凤南农贸市场路段的排水沟内而与郑某安发生争执,双方互相辱骂,郑某安挥拳朝欧某登的左下鄂部击打一下,致欧某登后仰倒地,头部撞击到水泥地面而昏迷。当晚19时50分,欧某登在医院经抢救无效死亡。
春节将至,死者欧某登临时在农贸市场边摆起水果摊经营。命案发生后,其家属情绪激动,当晚九点,招集亲戚朋友约一百三十人到凤南农场场部,声称必须严惩凶手。亲属代表黄某勃表示,光天化日,在公众场合竟然发生了这样的命案,若不能尽快抓到凶手破案,则表明存在很强的地方保护主义。届时,将直接进京上访。面对突如其来的局面,凤南农场调委会协同农场领导耐心做死者家属的思想工作,引导他们走法律诉讼渠道,农场也及时给死者家属送去了慰问金。当日22时,郑某安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调委会立即将此事告知死者家属,以稳定众人情绪,但愤怒的众人仍聚集在凤南农场场部不肯离去。他们纷纷表示,既然凶手已抓获,就必须进行经济上的赔偿。如果在春节之前没有结果,将给各级政府“不好过年”。在场部、调委会人员苦口婆心的劝导下,众人一直折腾到凌晨一点多才陆续离去。
次日,其家属又纠集亲邻一帮人马分别到区信访局、公安局、农场要求从重严惩凶手,赔偿家属的经济损失,以慰死者之灵。并扬言,若不抓紧惩办,在春节前不能给家属一个明确的答案,春节期间将把尸体拉到324国道上设灵堂祭拜。此时,事态明显升级,若不采取相应的措施,群体性上访甚至更大规模的事件随时都有可能发生。凶手已拘捕在押等待法律的严惩,这是必然的结果,而凶手的家庭状况很差:其儿子严重残疾,妻子目前无业,这个家庭可以说是一贫如洗,根本没有能力进行经济上的赔偿。区委接到信息后,由区委书记亲自挂帅,并立即召集司法、公安、法院、检察、民政、信访、凤南农场等相关部门召开联席会议,就此案的工作进行了部署安排,指示公检法将此案作为重案、要案迅速进入司法程序,并责成厦门市通途工程有限公司暂代郑某安作为此案的赔偿方。同时,成立以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为组长,区司法局、公路分局、民政局、凤南农场等部门参加的协调领导小组,根据区委的指示,对该案的附带民事赔偿提前介入。
新民所在接到指示后,协同区“148”、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立即赶赴凤南农场,指导并参与了赔偿的调解工作。首先,向其家属表示了慰问,并引导他们要运用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可死者家属及其亲邻强烈的抵触情绪使调解工作感到相当的棘手。调解刚开始,死者家属提出了35万的赔偿要求,而赔偿方提出按现行的赔偿标准17.5万给予赔偿,这期间的差距还相当大。如何协调出一个合理的金额以利于双方当事人接受是一个不小的难题。但是,我们调解工作人员凭借化解矛盾、平息纠纷的一片真心,在宣传法律、法规的同时,积极寻找解决矛盾的突破口。在逐渐取得死者家属及其亲邻的信任,稳定了他们情绪之后,我们适时把主题摆上桌面,并诚恳地说,我们来的主要目的是与你们探讨赔偿问题。大家知道,春节来临,我们希望在双方共同的配合下,在最短的时间内使问题得到有效的解决。今天的核心就是如何形成共识,应该说,双方都必须真诚实意,作为赔偿方,要适当地提高赔偿金,作为家属,也只有相应地降低赔偿数额,才能形成共识。在多次交涉后,死者家属将金额从35万降自30万,而赔偿方也将赔偿金提高到了22万。之后,死者家属在调解劝说下,最终锁定25万的赔偿数额。考虑到传统佳节即将来临,而且受害方有系三峡移民,鉴于事件发生在这样特殊的时间段,特殊的人群中,因此,调委会力劝赔偿方相应地提高数额。在司法所、农场调委会的多方努力下,双方最终达成了25万元的赔偿协议。
2月3日,新民司法所、区法援中心工作人员会同凤南农场调委会召集双方当事人在农场场部签定调解协议书,但厦门市通途工程有限公司临时表示:发生这样的命案,实属事出有因,考虑到郑某安的家庭状况,希望死者家属请求法院对郑某安酌情减轻刑事处罚。但死者家属表示,赔偿并不代表放弃追究郑某安的刑事责任,郑某安应该接受法律的制裁。双方再次争执不下。司法所分别对双方当事人展开了说服工作,告知此调解协议只对民事赔偿部分发生效力,并不影响到刑事的判决,目前,最关键的是在于赔偿金额的协调上。最终,双方当事人均表示接受司法所意见,签署了最后协议。
2月4日,死者家属凭火化证在凤南农场当场兑现了25万赔偿金。至此,这起发生突然、参与人数众多的赔偿纠纷在各部门的关注、配合下,在人民调委会的共同努力下圆满 ,再一次凸显了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的坚实作用。 (新民司法所)

同安区成立法制文艺宣传队并举行授旗仪式

3月2日,在新民镇梧侣村文化园,区司法局成立的法制文艺宣传队举行了授旗仪式,并演出了精彩的法制文艺节目。授旗仪式由区政府副区长叶振杉主持,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陈水利向同安歌仔戏剧团授“同安区法制文艺宣传队”队旗。授旗仪式结束后,法制文艺宣传队进行了首场演出。
同安区法制文艺宣传队的成立,标志着我区在“五五”普法宣传教育活动中,创新普法形式,丰富普法内容,依托同安歌仔戏剧团成立法制文艺宣传队,围绕中心,服务大局,集思广益,创作精品,深入基层,走遍城乡,结合传统文艺演出,广泛传播法律知识,大力弘扬法治精神,使普法宣传更加贴近生活,让群众更加喜闻乐见,充分发挥法制文艺潜移默化的作用,为繁荣我区文化,建设法制同安多作贡献。
(区依法治区办)

同安区农村成立《法制日报》读报学习小组

同安区81个行政村每村征订1份法制日报,区依法治区办高度重视法制日报的学习、管理工作。把学习法制日报作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抓好“五五”普法规划的落实,扎实开展“法律进乡村”活动,积极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各村成立读报学习小组,以书记为组长,成员由村两委成员、村调解委员会委员组成,做到充分利用党员会、村民代表大会等各种工作会议组织学习,使法制日报成为农村学习法制知识的重要途径,为促进农村依法办事、民主管理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区依法治区办)

服务外来员工,共创平安祥平

3月2日,由街道综治委牵头组织,祥平司法所、大同法庭、街道团工委、妇联、计生委、劳动服务站、科协等综治成员单位共同在西湖社区工业集中区外口公寓前开展法制宣传咨询活动。本次综治宣传月活动以“服务外来员工,共创平安祥平”为主题,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宣传法律知识。现场开展猜谜、科普图片展、法律咨询、分发各种宣传材料以及播放法制宣传影片等多种活动,吸引大量外来人口踊跃参与。当天共有1000余人参加活动,分发各种材料6000余份,接受法律咨询50余件,收到法律问卷100余份,取得了良好效果。 (祥平司法所)

五显镇开展法律咨询及法律知识有奖竞猜活动

为进一步扩大“法律六进”的宣传效果,3月2日上午,五显镇综治委牵头组织司法所、派出所、大同法庭、大同交警中队、城西工商所、五显综治办、五显计生办等七个单位人员,在影视城东门口设立宣传现场,向群众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律咨询宣传活动,区政法委副书记王忆南亲临现场指导工作。
本次宣传活动围绕“弘扬法治精神,推进依法治国”为主题,活动采取分发法律宣传资料、举行灯谜有奖竞猜、接受群众法律咨询和提供法律援助等多种形式,在本次法律咨询宣传活动中,共分发法律宣传读本300多册,法律咨询12人次,向群众解答有关问题7人次,参与法律咨询及法律知识有奖竞猜活动的群众达900多人次,
颁发奖品近百份,达到了明显的宣传效果。 (五显司法所)

【简讯】▲汀溪司法所指导褒美村调委会成功调处了一起交通意外死亡赔偿案件。龙岩红岩山林某权一次性赔偿汀溪褒美村叶某旺安葬费、误工费、交通费、住宿费、精神抚慰金等人民币捌万贰仟元整。 (汀溪司法所)

▲2008年元月中旬,汀溪司法所工作人员协助镇政府工作人员及村干部处理好隘头村溪湖自然村郭某及儿子阻碍新村道路建设的事件,通过司法所工作人员宣传有关国家法律、法规,及新村建设对整个村容村貌、村民经济收入所带来的好处,郭某及亲属终于放弃阻碍,使新村建设,旧村改造得以顺利进行。 (汀溪司法所)

▲2月27日,大同街道召开2008年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会议,表彰了2007年度综治及平安创建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大同司法所被街道党工委、办事处授予2007年度普法与依法治理工作先进单位;陈雪鸿等街道、社区(村)人民调解员被授予2007年度综治及平安创建工作先进个人。 (大同司法所)

▲2月22日,祥平街道召开2007年度综治工作暨表彰会,祥平司法所被评为2007年度综治工作先进集体,在会上受到表彰。 (祥平司法所)

 
主办:同安区司法局 | 制作:同安区政务信息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