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 厦门市同安区司法局编 二○○八年四月九日
我局积极贯彻司法行政系统廉政会议精神
4月1日,我局召开司法行政系统工作会议。会议传达了2008年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党风廉政暨队伍建设工作会议精神,要求全区司法行政干警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二中全会和省委八届三次全会、市委十届五次全会、全市司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团结奋斗,开拓进取,不断开创反腐倡廉和队伍建设工作新局面,为全面推进司法行政更好更快发展提供可靠的政治保障和组织保证。 会上,黄辉煌局长就贯彻落实上级有关会议精神,结合我局下一阶段的工作,强调了以下几点:一要把司法行政工作主动融入区委、区政府的各项中心工作;二要争先创优,全面开创基层司法行政工作;三要真抓实干,把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不断创新各项工作机制;四要进一步加强理论、业务的学习,提高工作水平;五要抓好基层司法所与镇街党委、政府的协调,促进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的开展;六要扎实推进全区司法行政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和政风行风建设。 (综合科)
同安区召开普法依法治区暨人民调解工作会议
3月24日下午,同安区委、区政府召开依法治区暨人民调解工作会议。参加会议的有区委常委、区政法委书记、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陈水利、区政府副区长叶振杉,全区各镇(街)综治副书记,区直机关有关部门责任人等50多人。 会议由区政府副区长叶振杉主持。区委常委、区政法委书记、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陈水利对依法治区暨人民调解工作提出了四点具体要求:一要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要按照党的十七大精神,坚持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下大功夫,大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增强干部群众的法制观念,弘扬法制精神,形成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的社会氛围,巩固和发展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良好的社会环境。二要主动服务党委政府中心工作。要求依法治区工作在大开发、大建设的形势下,主动融入,服务大局,不断提高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深入开展“法律六进”活动。抓好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农民等重点对象的交流活动工作。继续深化“民主法治示范村、民主法治示范社区”创建活动,不断提高干部群众的法律素质,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三要重视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的作用。人民调解是一项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律制度,是化解民间纠纷的有效手段,要结合具体案件,采取多种途径和方式,加强对人民调解工作的业务指导,切实提高人民调解工作的能力和水平。四要强化对依法治区工作的组织领导。依法治区工作是一项长期的战略任务,各级各部门要在党委的统一领导下,密切配合,齐抓共管,为共同创造民主、法治的和谐社会贡献一份力量。 (区依法治区办)
祥平司法所积极参与“3.15”宣传咨询活动
3月12日,由祥平工商所牵头组织的“3.15”宣传咨询活动在祥平街道城南大街大唐世家售楼处前拉开帷幕。参加本次活动的有消协会、12315祥平投诉站、烟草专卖、酒类专卖、祥平计生办、祥平司法所等相关职能部门及联通公司、唐门房地产公司、城南医院、心之桥书屋等部分企业、商家。活动现场采取法律法规宣传、咨询、投诉、分发宣传材料、义卖、义诊及鉴别真假商品等多种形式开展宣传,吸引大量市民踊跃参与。活动中,祥平司法所分发宣传材料200余份,接受法律咨询21件,为市民解答消费及工作、生活中的法律问题,提高了市民的消费维权和学法守法意识。 (祥平司法所)
发挥村调委会作用 公正调解促和谐
2008年2月14日晚,五显镇后塘村寨仔山里陈某的儿子与吴某的儿子因口角,导致双方打架,陈某的儿子脑部受伤,送医院治疗,医药费等共花了二千余元,因陈某属低保户,而且丈夫瘫痪,长期卧病在床,生活及其困难,这次儿子受伤,更是雪上加霜。而吴某却仗着自己财大气粗,对他们儿子的事不理不睬。村调委会了解此事后,认为陈某属弱势群体,更应该关心她,便主动介入。为了化解矛盾,促成和解,村调委会主任多次找吴某谈话,讲明其儿子(未成年人)虽不构成治安案件,但已造成对对方的伤害,而且对方的经济条件又差,本着从人道主义的角度出发,应该给对方一些经济补偿,并做好相关的思想工作。经过司法所工作人员的指导和村调委会主任的不懈努力,终于使双方当事人达成了谅解,并签订了调解协议书,吴某同意一次性补偿陈某人民币壹仟贰佰元整。至此,该纠纷终于得到妥善的解决。 (五显司法所) 五显司法所深入五显中学开展法制宣传活动
三月二十六日下午,五显司法所深入五显中学,上了一堂题为《打击侵害校园犯罪,加强自我防卫能力》的法制课,宣讲的主要内容,从我们国家对侵害校园的犯罪进行严厉的打击,加强校园治安环境的整治工作力度和学生要如何提高自我防卫能力等方面进行了阐述,并结合侵害校园的案件以及学生犯罪,严重破坏学校正常的学习、教学秩序的案例等,进行了深入浅出的分析。本次的宣传活动,五显中学领导高度重视,学校政教处、保卫科组织了初中部700多名的师生参加。 (五显司法所)
【简讯】▲万方果业刘文万蜜柚场所养的狗咬死部分荏畲村村民的鸡、鸭,经双方协商不成,移交司法所、综治办,依照程序调查、了解、核实。根据相关规定,给予双方理赔意见。经过司法所对双方多次做思想工作,近日最终达成一致意见,由蜜柚场一次性补偿村民损失共计两千多元,一场持续多年的纠纷得到了圆满解决。 (汀溪司法所) ▲2008年3月9日西源村陈某请用挖掘机作业,因驾驶员不明地界,超范围挖掘导致西源村三名村民农作物受损,由此引发纠纷。2008年3月10日司法所及相关部门工作人员知道情况后立即下乡了解情况,并对当事人耐心调解,最终矛盾纠纷得到化解,陈某对受损失的村民给予合理的赔偿,当事人各方都对处理结果感到满意。 (汀溪司法所)
▲汀溪司法所积极参加森林防火宣传 近日,汀溪司法所根据镇党委、政府的部署,结合当前天气干燥的特点,与林业部门到全镇13个行政村进行森林防火宣传,提醒广大村民要时刻牢记“火”的教训。通过流动播放防火录音,提高村民自觉防火意识。 (汀溪司法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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