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九) 厦门市同安区司法局编 二○○八年七月三日
六月份基层工作情况通报
6月份,各司法所继续落实“两个排查”工作,指导辖区调解组织认真做好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和信息上报工作,共排查纠纷188件,已调处188件,调处成功187件。其中:各司法所本月受理疑难纠纷34件,调解纠纷34件,宣传法律19场次,受教育人数16712人;各人民调解委员会排查纠纷154件,调处纠纷154件,成功调处纠纷153件,成功率99%,防止民间纠纷引起自杀1件,1人,制止群体性械斗1件,10人。 6月份,各司法所认真落实关于开展刑释解教人员集中排查清理专项活动有关文件精神(厦安教办[2008]1号),排查清理2007年度回归社会的刑满释放人员103名,解除劳教人员15名。本月共接茬刑满释放人员5名,解除劳教人员1名。目前,全区五年内帮教的刑满释放人员672名,三年内帮教的解除劳教人员60名。 6月18-20日,我局组织基层科、司法所所长参加市司法局举办的200年全市司法所长培训班。通过培训,进一步促进“大学习、大讨论”和“树形象”主题实践活动、“我为和谐作贡献”人民调解主题实践活动、岗位练兵活动和“十百千万”人民调解示范活动的深入开展。 6月20日,西柯司法所与新民法庭配合,对镇、村(社区)调委会调解员进行了物权法、民法通则、征地补偿等法律法规知识业务培训,进一步提高了调解员的业务水平和解决纠纷的能力。 6月份,各司法所组织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主要情况: 新民司法所成功化解了一起合同纠纷。莆田人曾某承租新民镇西塘社区居民张某的店面用于经营台球,双方约定租金每月1200元,押金2000元,租期为1年,但双方未签定书面合同。在口头合同履行5个月后,曾某突然提出要终止合同,要求张某将押金退还给他,引发了合同纠纷。新民司法所得知信息后,靠前进行调解,出租人张某表示,双方原约定合同期为1年,期限未满,曾某提前提出要终止合同,给他造成了损失,承租人曾某则表示,因经营不善,已无力再继续承租,希望张某给予理解,至于所造成的损失,可以从押金抵扣适当进行弥补,经过调解,促使双方当事人达成协议,曾某支付500元给张某,弥补提前终止合同所造成的损失,一起合同纠纷得到圆满的化解。 6月17日,后炉社区高某到街道调委会反映,邻居高某某将空调的外机安装在两家共用的墙上,高某对此有意见,引发矛盾纠纷,双方各不相让,继而各招集人员,群体性斗殴随时有可能发生。大同街道调委会得知信息后,立即赶赴现场,进行疏导劝说,化解了矛盾,防止了一起群体性斗殴事件的发生。 6月23日,罗溪村村民叶某与叶某某因道路通行发生纠纷,莲花司法所得知信息后,靠前进行调解,及时化解了矛盾纠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