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一) 厦门市同安区司法局编 二○○八年八月六日
七月份基层工作情况通报
7月份,基层矛盾纠纷排查175件,已调处175件,调处成功175件。其中:司法所受理纠纷34件,成功调解纠纷34件,宣传法律7场次,受教育人数5450人;人民调解委员会排查纠纷144件,成功调处纠纷144件。接茬安置帮教对象5人。其中:落实责任田4人,其他方式安置1人。 基层司法所继续落实“两个排查”工作,指导辖区调解组织认真做好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和信息上报工作,共排查出矛盾纠纷118 件,已化解矛盾纠纷80 件,未化解矛盾纠纷38件已落实责任单位及责任人。 各司法所,认真完成本辖区企事业人民调解委员会半年工作情况的统计。全区企事业人民调解委员会上半年共排查141件,成功调处141件,开展法制宣传148场,受教育人数160415人,制止民间纠纷引起的群众性械斗1件涉及人数8人,防止民间纠纷引起的群众性上访2件,涉及人数120人。 7月6日,乌涂社区溪仔尾居民徐某到新民司法所反映:因邻居徐某某建房子,造成自家门口的排水沟被堵塞,现严重积水,要求司法所进行调解。7月7日上午,司法所工作人员与调解中心工作人员、及村建站人员及时赶到现场察看,徐某原有的排水沟被徐某某建的新房子截断,生活污水、雨水无法排泄。根据现场地形、地势,调解人员提出建议:排水沟改道,水流由徐某某房屋北面流向村道的总排水管。双方一致同意调解人员的建议,一起邻里纠纷及时得到了化解。 7月8日,五显司法所接到宋宅村叶某投诉,称向苏某购买一批鸭苗2000只,并写明鸭苗是头批的鸭苗,单价每只3.6元,共计7200元。但鸭苗饲养了近3个月还是长不大,只有2斤左右,才发现该批鸭苗不是头批的,损失惨重,要求对方赔偿。经过司法所多次的调解和当事人的协商,苏某同意补偿叶某的经济损失3000元,一场经济纠纷得到了妥善的解决; 7月11日,诚艺农艺有限公司因开发休闲旅游导致沙石流入堤内富兴水电站的引水渠,水渠部分阻滞,影响了生产发电。经双方请求,汀溪镇政府牵头协调,在司法所主持调解下,双方达成了谅解协议,并及时采取措施,排除了对富兴水电站所造成的妨碍。一场可能引发生产经营的纠纷被及时化解。 各司法所积极配合综治委做好迎接2008上半年综治和平安建设检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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