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厦门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厦门市财政局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厦门监管局 关于印发厦门市托育机构责任保险补助实施方案的通知》(厦卫规〔2023〕3号)要求,为进一步推进我区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经托育机构自愿申请,镇(街)、区联合审核,确定对我区11家普惠性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申报的2025年托育机构责任保险补助发放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从2026年4月28日开始,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公示对象:
同安区(11家):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公示电话:0592-7110169(同安区家庭发展事务中心)
来访时间:正常工作时间
接待科室:同安区家庭发展事务中心
通讯地址:厦门市同安区凤山路凤山二里79号二楼
邮政编码:361100
厦门市同安区卫生健康局
2026年4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