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莲花镇委员会莲花镇人民政府关于调整莲花镇河(湖)长制组成人员的通知

日期:2026-05-29 16: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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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有关单位、各村(社区):

  因人事变动,经研究,决定调整莲花镇河(湖)长制组成人员,具体名单如下:

  一、镇级河(湖)长

  河(湖)长:吕建伟(党委书记)

  河(湖)长:陈丽霜(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河(湖)长:林志勉(党委委员、副镇长)

  二、河(湖)段长

  乌涂溪河段长:林志勉(党委委员、副镇长)

  澳溪河段长:韩何池(副镇长)

  莲花溪河段长:黄含玥(副镇长)

  三、河长制办公室

  河长制办公室主任:李发展

  河(湖)专管员:卢雪娥、陈燕萍、叶其能、陈铕铸

  办公室设在政府楼106室,电话:0592-7022278。

  四、村级河(湖)长

  军营村河(湖)长:高泉伟

  白交祠村河(湖)长:杨金全

  淡溪村河(湖)长:李炳堤

  西坑村河(湖)长:连志庆

  上陵村河(湖)长:詹亚琼

  罗溪村河(湖)长:叶永祥       

  内田村河(湖)长:林家林

  蔗内村河(湖)长:李志坚

  后埔村河(湖)长:叶海防     

  莲花村河(湖)长:叶英明

  溪东村河(湖)长:叶世猛

  美埔村河(湖)长:李福安

  澳溪村河(湖)长:郭志强

  云埔村河(湖)长:陈志强       

  云洋村河(湖)长:陈清海  

  窑市村河(湖)长:叶长裕      

  小坪村河(湖)长:高跃安

  水洋村河(湖)长:杨志务

  尾林村河(湖)长:杨铭树

  白沙仑社区河(湖)长:陈  璘  

  成员单位:各村(居)委会、党建办、经济服务办、村居建设办、综合治理办、民生服务办、农业农村科(环保站、退养办、环卫所、城管办)、综治事务科(安监站)、综合执法队、执法中队等部门。

  如因工作或职务变动不再担任的,由继任者履行职责,不再另行发文。

  中共莲花镇委员会   莲花镇人民政府

  2026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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