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各村(社区):
因人事变动,经研究,决定调整莲花镇河(湖)长制组成人员,具体名单如下:
一、镇级河(湖)长
河(湖)长:吕建伟(党委书记)
河(湖)长:陈丽霜(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河(湖)长:林志勉(党委委员、副镇长)
二、河(湖)段长
乌涂溪河段长:林志勉(党委委员、副镇长)
澳溪河段长:韩何池(副镇长)
莲花溪河段长:黄含玥(副镇长)
三、河长制办公室
河长制办公室主任:李发展
河(湖)专管员:卢雪娥、陈燕萍、叶其能、陈铕铸
办公室设在政府楼106室,电话:0592-7022278。
四、村级河(湖)长
军营村河(湖)长:高泉伟
白交祠村河(湖)长:杨金全
淡溪村河(湖)长:李炳堤
西坑村河(湖)长:连志庆
上陵村河(湖)长:詹亚琼
罗溪村河(湖)长:叶永祥
内田村河(湖)长:林家林
蔗内村河(湖)长:李志坚
后埔村河(湖)长:叶海防
莲花村河(湖)长:叶英明
溪东村河(湖)长:叶世猛
美埔村河(湖)长:李福安
澳溪村河(湖)长:郭志强
云埔村河(湖)长:陈志强
云洋村河(湖)长:陈清海
窑市村河(湖)长:叶长裕
小坪村河(湖)长:高跃安
水洋村河(湖)长:杨志务
尾林村河(湖)长:杨铭树
白沙仑社区河(湖)长:陈 璘
成员单位:各村(居)委会、党建办、经济服务办、村居建设办、综合治理办、民生服务办、农业农村科(环保站、退养办、环卫所、城管办)、综治事务科(安监站)、综合执法队、执法中队等部门。
如因工作或职务变动不再担任的,由继任者履行职责,不再另行发文。
中共莲花镇委员会 莲花镇人民政府
2026年5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