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报备的公告

作者: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日期:2026-08-05 1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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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厦同水保公告〔2026〕 3号)

  根据《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厦门市水利局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厦水利〔2018〕11号)和《厦门市农业农村局关于进一步明确水土保持监管工作的意见》(厦农〔2025〕167号)的有关规定,2026年7月1日至2026年7月31日,我局接受了4个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报备。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公告期为即日起至2026年8月31日。

  公告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公示信息有异议,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同安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反映,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线索。

  受理单位:同安区水土保持事务中心

  联系方式:0592-7027782

  联系人:程志华

  邮箱:xmtasbb@163.com

  地址:厦门市同安区银湖里71号林业大楼402室

  公告项目名单如下表:

序号

生产建设项目名称

生产建设单位

接受报备

时间

验收材料公开网址

备注

1

同安五显科技研发中心配套住宅项目

厦门同安国有资产投资有限公司

2026.7.3

水土保持公示网

 

2

同翔高新城同安片区龙泉地块场平工程(分期验收)

同安火炬同翔高新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2026.7.3

水土保持公示网

 

3

火炬同翔通用厂房四期

厦门智汇炬时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2026.7.14

水土保持公示网

 

4

厦门城北110千伏输变电工程

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厦门供电公司

2026.7.29

水土保持公示网

 

  

  

  厦门市同安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2026年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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