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厦门市财政局 中国人民银行厦门市分行关于做好创业担保贷款工作的通知》(厦人社规〔2025〕2号)等有关文件规定,经镇街审核、区就业中心抽查复核,吴嘉雯等1人符合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借款对象身份资质认定条件,现予以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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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创业实体名称 |
身份资质 |
贷款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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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嘉雯 |
厦门市同安区吴沐铭婚庆工作室(个体工商户) |
全日制高校毕业生 |
30万 |
公示时间:2026年9月2日至8日,公示期间如有疑义,请及时向我区就业中心反馈。
联系电话:0592-7313397
特此公示。
厦门市同安区劳动就业中心
2026年9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