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关于进一步促进就业创业若干措施的通知》(厦人社规〔2024〕2号)、《关于转发〈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做好创业带动就业补贴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厦人社〔2026〕131号)等有关文件规定,经初步审核,博凌智造(厦门)科技有限公司等13家创业经营实体符合创业补贴奖励条件,拟依规给予补贴奖励,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6年9月2日至8日
公示期间如有疑义,请及时向我区就业中心反馈。
联系电话:0592-7313397
特此公示。
附件:同安区2026年第三季度创业补贴奖励拟发放明细表
厦门市同安区劳动就业中心
2026年9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