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同安区住建和交通局关于同安区学校地下管网改造工程-(三期)有关问题的通报
| 索引号: | XM05113-51-01-2026-028 | 发布机构: | 厦门市同安区住建和交通局 |
| 发文日期: | 2026-08-19 | 备注/文号: | 厦同建工〔2026〕30号 |
| 内容概述: | 厦门市同安区住建和交通局关于同安区学校地下管网改造工程-(三期)有关问题的通报 | ||
各相关单位:
我局在第二季度检查中发现,同安区学校地下管网改造工程-(三期)项目在施工中违反有关工程质量施工相关规定,被建设主管部门责令项目全面停工整改的。经研究,决定对该项目施工单位深圳市潮兴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监理单位厦门翔禾工程建设有限公司予以通报,并根据《厦门市建筑市场主体信用监管行为操作标准(P类,质安部分)》(2024版)(厦住建工〔2024〕43号)文件规定,对其记录信用监管行为(工程质量管理)P5档一次。
被通报单位应对存在问题进行深刻反思,认真落实问题整改,切实加强施工安全全过程管理,杜绝类似问题发生。同时,其他项目参建单位也应引以为戒,切实抓好安全生产和标准化文明施工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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