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同安区民政局 厦门市同安区财政局关于下达2020年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补助资金的通知
索引号: | XM05106-05-02-2020-014 | 发布机构: | 同安区民政局 |
发文日期: | 2020-07-10 | 备注/文号: | 厦同民〔2020〕55号 |
内容概述: | 厦门市同安区民政局 厦门市同安区财政局关于下达2020年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补助资金的通知 |
各镇(街):
根据《厦门市财政局 厦门市民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0年中央财政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编号:ZYZFSB2019030)、《厦门市财政局 厦门市民政局关于下达2020年中央财政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编号:ZYZFSB2020012)及《厦门市财政局 厦门市民政局关于下达2020年中央财政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预算(第二批)的通知》(ZYZFSB2020018)文件精神,经研究,现下达2020年直达资金中央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583万元(原已下基数)。核定6月厦同民[2020]49号文件中价格临时补贴资金32万元为直达资金(详见附件)。
上述资金实行特殊转移支付机制管理,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标识为“02001参照直达资金”,价格临时补贴补助资金标识为“01003特殊转移支付”,该标识贯彻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等整个环节,且保持不变。各镇(街)要及时在指标管理系统中登录有关指标和直达资金标识导入直达资金监控系统,确保数据真实、账目清晰、流向明确。
各镇(街)收到文件后,对原已下达并支出的项目要及时进行账务调整,同时要加强专项经费管理,专款专用,做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并于每月4日前,将资金发放情况(含原始凭证)上报区民政局。
附件:下达2020年中央财政救助补助资金明细表
厦门市同安区民政局 厦门市同安区财政局
2020年7月10日
同财备〔2020〕267号
附件
下达2020年中央财政救助补助资金明细表
单位 |
现下达 |
厦同民[2020]49号已下达 |
款列“2081901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支出” |
款列“2082501其他城市生活救助” |
|
大同街道 |
124 |
4.7386 |
祥平街道 |
146 |
4.7386 |
莲花镇 |
15 |
7.0004 |
新民镇 |
63 |
3.7496 |
汀溪镇 |
0 |
2.4252 |
五显镇 |
7 |
5.5040 |
洪塘镇 |
43 |
0.0252 |
西柯镇 |
185 |
3.8184 |
合计 |
583 |
32 |
单位:万元
备注:下达资金基数以6月份实际发放金额进行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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