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同安区卫生健康局关于蔡曜等乡村医生退出镇(街)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的批复
索引号: | XM05112-51-01-2019-004 | 发布机构: | 厦门市同安区卫生健康局 |
发文日期: | 2019-12-18 | 备注/文号: | 厦同卫〔2019〕96号 |
内容概述: | 厦门市同安区卫生健康局关于蔡曜等乡村医生退出镇(街)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的批复 |
大同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洪塘卫生院:
你单位关于蔡曜、陈丽松申请退出镇(街)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的请示收悉,经局办公会研究,同意退出乡村医生岗位相关事宜,具体情况如下:
根据国务院《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和《福建省乡村医生执业注册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鉴于蔡曜、陈丽松因个人原因本人提出退出乡村医生的申请,经研究,同意蔡曜、陈丽松退出乡村医生岗位。依据《厦门市2010级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定向就业协议书》(以下简称《就业协议书》)的相关规定,蔡曜、陈丽松应按《就业协议书》、厦门市卫计委《会议纪要》(〔2015〕4号)的要求办理解聘手续。
自发文之日起蔡曜、陈丽松两名同志不再承担乡村医生职责,停发基本药物制度等补助。
请通知各相关村卫生所和人员,及时办理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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