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同政〔2008〕13号
厦门市同安区人民政府
关于下达2008年安全生产目标责任的通知
各镇(街)、场,各有关单位:
加强安全生产,强化工作责任,最大限度地控制和减少各类安全事故发生,确保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是各镇(街)、场,各有关部门的重要职责,也是推进我区大跨越发展、实现社会和谐的必然要求。2008年是全国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年”和全省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建设年”。为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全区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体系,确保我区2008年安全生产保持稳定,决定对全区安全生产目标实行控制和考核。根据市政府下达我区的安全生产控制考核指标,现结合实际,就2008年全区安全生产目标责任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确目标
今年市政府下达我区的各类事故死亡人数控制考核指标62人:其中,道路交通死亡人数控制考核指标49人,工矿建筑商贸企业死亡人数控制考核指标12人,消防火灾事故死亡人数控制考核指标1人,农业机械事故死亡人数控制考核指标0人,渔业船舶事故死亡人数控制考核指标0人。亿元GDP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工矿商贸建筑企业就业人员10万人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道路交通万车死亡率等三项指标待市政府确定后另行下达。
二、强化责任
各镇(街)、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树立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安全发展”指导原则,按照“四个重在”实践要求和“四谋发展”实践主题,落实“着力民生、着力民心”和“责任第一、第一责任”,进一步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制,强化行政首长负责制,进一步明确各级领导的安全生产职责。各镇(街)、场的主要负责人是本级安全生产工作第一责任人,必须亲自抓、负总责,要把安全与生产放到同等重要的位置上认真抓好,每半年向区政府报告一次履职情况。各镇(街)、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建立安全生产的考核制度和考核指标体系,把亿元GDP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工矿商贸建筑企业就业人员10万人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列入本辖区、本部门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及年度计划;把亿元GDP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工矿商贸建筑企业就业人员10万人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道路交通万车死亡率等三项指标列入统计指标体系。把安全指标作为考核领导干部的一项重要内容,在考核责任制执行情况的同时,要考核主要负责人的履职情况,确保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到位。
三、逐级分解
各镇(街)、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狠抓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督促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各项管理制度,加大安全生产投入,改善安全生产条件,落实各项安全保障措施,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工作长效机制。要强化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制,企业法定代表人要切实履行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职责,把安全生产的责任落实到每个环节、每个岗位、每个人。
五、奖惩并举
各镇(街)、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建立本辖区、本部门、本单位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奖惩制度,对认真履行职责、工作成绩显著的要给予表彰。各镇(街)、场要加强综合监管、指导和协调,每月进行安全生产形势分析,每季度通报安全生产情况,每半年开展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督查,每年进行责任制考核评比。对履行职责不力,重、特大事故突破控制目标的,要实行安全生产评先评优一票否决;对因管理松懈、责任制不落实造成事故的,要依法追究责任。
六、定期督查
区安委会及其办公室要负责组织、协调各镇(街)、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完成情况的落实,检查督促、定期通报目标责任的完成情况,确保落实到位。
附件:1、2008年同安区各镇(街)、场安全生产控制指标
2、2008年同安区单列考核单位安全生产控制指标
二○○八年二月二十七日
附件1
2008年同安区各镇(街)、场安全生产控制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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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
制
单 指
标
位 |
道路交通
死亡人数 |
工伤事故
死亡人数 |
火灾事故
死亡人数 |
非煤矿山
事故
死亡人数 |
农机机械
事故
死亡人数 |
渔业船泊事故
死亡人数 |
较大以上事故起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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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 计 |
49 |
9 |
1 |
3 |
0 |
0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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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同街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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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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祥平街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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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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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 柯 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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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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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 民 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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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1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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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显 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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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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汀 溪 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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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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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 塘 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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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1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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莲 花 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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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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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南农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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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1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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竹坝开发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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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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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沙仑农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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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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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指标:
一、消防考核指标:(一)本地区“三合一”厂房整改率达100%;(二)政府挂牌督办的重大火灾隐患整改率达100%;(三)城区消防栓配备率达100%;(四)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合格率达90%以上。
二、工业卫生考核指标:(一)厂矿为单位,有职业病危害的厂矿企业工业卫生监测覆盖率达80%;(二)接触有害因素作业职工健康体检率达50%。
三、无证非法采矿关闭率达100%。
四、道路交通万车死亡率、亿元国内生产总值死亡率、就业10万人死亡率控制指标另行下达。
五、无证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查处、关闭率达100%,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不发生死亡事故。
六、开展“隐患治理年”活动,建立“两个制度”;落实隐患排查治理,建立隐患排查督办和分级管理制度,政府挂牌督办的重大隐患整改率达100%。
七、开展“基层基础建设年”活动,做到“四个落实”、“两个强化”;落实辖区内安监机构人员、经费,落实安监机构装备配制,落实安全生产委托执法工作,强化安全生产宣传、培训、教育,强化企业安全管理,夯实基层基础工作。
八、督促抓好土制锅炉、土制压力容器、土制起重设备整治,整治率达100%,冶金起重机整治合格率达100%。 |
注:1、表中各类事故包括火灾、道路交通、工矿商贸企业、农业机械、内河交通、渔业生产事故,不包括高速公路交通事故。
2、本年度发生1起较大以上事故的,取消本年度评先评优资格。
3、各类事故控制指标对各镇(街)、场、各职能部门重复统计,双重考核。
附件2
2008年同安区单列考核单位安全生产控制指标
公安分局:(一)道路交通安全生产控制目标:死亡人数控制在49人以内;较大交通事故控制指标1起。(二)消防安全生产控制目标:火灾死亡人数控制指标1人;政府挂牌督办重大火灾隐患整治率100%;“三合一”厂房整治率达100%;全区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合格率达90%以上。(三)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不发生死亡事故。
交通局:(一)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持证上岗率达100%;(二)交通建设工程不发生生产安全死亡事故;不发生较大以上事故。
经贸局:工业企业及商贸企业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控制指标6人;不发生较大以上事故。
建设局:建筑施工企业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控制指标1人;房屋拆迁、民建企业不发生生产安全死亡事故;不发生较大以上事故。
农业局:农业机械使用企业不发生生产安全死亡事故。
卫生局:(一)不发生急性职业中毒死亡事故;职业中毒发病人数控制在1人以内。(二)以厂矿为单位,有职业病危害的厂矿企业工业卫生监测覆盖率达80%;接触有害因素作业职工健康体检率达50%。
市质监三分局:(一)不发生特种设备死亡事故;(二)督促抓好土制锅炉、土制压力容器、土制起重设备整治,整治率达100%,冶金起重机整治合格率达100%。
教育局:校园内和由学校组织的活动不发生死亡事故。
旅游局:旅游团队、星级饭店、旅游景区不发生生产安全死亡事故。
行政执法局:液化气灌装和销售单位不发生生产安全死亡事故。
水利局、文体局、供电分局不发生生产安全死亡事故。
其它说明:
1、公安分局单列考核控制指标涵盖交警大队、消防大队控制指标;
2、各类事故、较大以上事故控制指标对各镇(街)、场、各职能部门重复统计、双重考核;
3、本年度发生1起较大以上事故的,取消本年度评先评优资格。
4、本年度发生1起因安全监管不到位而引起安全生产责任死亡事故的,取消本年度评先评优资格。
主题词:安全生产 目标责任 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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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公安分局、交通局、经贸局、建设局、农业局、卫生局、质监三分局、教育局、旅游局、行政执法局、水利局、文体局、供电分局、交警大队、消防大队。
抄送:区委办、人大办、政协办、纪委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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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同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8年2月27日印发 |
共印10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