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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安区假日旅游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2008年春节黄金周旅游工作的通知
(2008-01-20)   字体显示:
各相关部门、各旅游企事业单位:

2008年春节黄金周即将到来。为认真做好春节黄金周旅游的各项工作,根据全国假日办[2007]13号文件、闽假日办[2008]1号、市假日办[2008]1号文件精神,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今年春节黄金周是国家法定节假日调整后的首个“黄金周”,认真做好这次春节黄金周旅游各项工作,对促进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确保全区人民和游客度过一个欢乐、祥和、平安的节日,构建和谐社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有关部门和旅游接待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和全国、省、市假日办的有关通知要求,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安排,确保春节长假持续实现“安全、秩序、质量、效益”四统一的工作目标。要认真总结假日旅游工作好经验、好机制,结合今年春节长假的新情况、新特点,为广大市民和游客提供更多的安全、质量、信息等服务,全面提高公共服务水平,促进假日经济繁荣发展,旅游市场健康平稳。在2008年1月25日前,各相关部门、单位的各项准备工作要全部就绪。

二、强化旅游安全工作,确保黄金周旅游安全有序

各相关部门、单位要结合《突发事件应对法》的贯彻实施,把旅游安全工作摆在头等重要的位置,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强化旅游安全责任,消除旅游安全隐患。要对黄金周期间可能发生和容易发生的安全事故及其苗头进行认真分析排查,并采取有效的预防措施,坚决遏制各类重特大事故的发生,一旦发生重大旅游突发事件,及时报告区假日办。要进一步完善各类旅游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建立健全旅游突发事件处理机制,做到熟悉程序,反应快速,信息畅通,措施到位,将损失和影响降到最低程度。

各相关部门、单位要加强对重大危险源、重点景区、重点地段、重大设备设施、重大节庆活动和各类公共突发事件的安全监控和防范,及时消除隐患,确保万无一失。要重点把握好以下环节:(一)加强旅游交通安全管理。春节返乡、探亲、旅游各方面人流汇集,交通压力大。公安、交通、旅游等部门要根据春节黄金周旅游的特点,更加重视旅游交通安全,突出抓好客流、车流集中的地区(车站、景区、景点、商场等)和时段、事故多发地段的交通组织和疏导,严查旅游车辆违法运营行为,严禁超速、超载、超时运营,避免大范围的游客滞留;要更加重视出境旅游、自驾游的安全引导和提示,及时做好安全管理和应急救助准备。(二)加强旅游接待单位管理。质监、安监、消防、旅游、卫生、文化等部门要加强对热点旅游景区(点)、旅游酒店、宾馆旅社、游览游乐设施、重大节庆活动、休闲度假场所、旅游餐饮企业等设备设施、安全措施的监督管理。(三)加强重点部位安全隐患排查。1、旅行社要严格执行旅游包车预约书制度。要完善规范租赁合同,明确旅游安全责任,认真选择旅游车队、客运车辆和驾驶人员,严禁租用没有旅游营运资格的“黑车”,各旅行社门市部、散客部的安全管理要纳入统一管理范畴。2、导游服务人员要恪守职业行为规范,上团前必须全面了解旅游目的地的气象预报和道路交通安全状况,加强对驾驶人员、游客进行安全温馨提示,十分注意团队用餐、购物、游览时的安全工作。3、各旅游酒店、宾馆、旅社要组织对用火、用电、用油、用气的安全管理制度执行情况的检查,认真检查测试内部消防设施设备、扑救火灾器具、交通通讯工具状况,对安全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进行彻底检查,确保畅通。同时要加强酒店内部和周边的治安安全,严密防范拎包、盗窃事件的发生。4、各旅游景区(点)要注意各项设施设备、用电安全,及时清理景区内的残枝败叶,危险地段要加固围栏护栏,并制作设置安全警示牌。各主要景区(点)要做好旅游车辆、自驾车停车场所的准备和现场交通的疏导。5、各旅游汽车公司(车队)要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做好汽车的检修保养,严禁出现旅游客运车辆带“病”运营、超载运营、超时运营等危及游客安全的行为;要教育司机安全谨慎驾驶,不开病车疲劳车,制定并严格执行有关交通安全法规,加强驾驶人员防范意外、突发事件的能力。

各相关职能部门、各景区要严格按照《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条例》的要求,加强对各类旅游节庆活动的审查和监管,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落实主承办单位和场所管理者的安全责任,全面排查安全隐患,认真做好现场疏导和应急处理,保证游客人身财产安全。在节前各旅游企业、旅游节庆活动主承办单位和场所经营者要组织全员安全生产教育,并对本企业安全生产组织检查,查找漏洞,消除隐患,保证安全。

三、积极组织特色旅游活动,丰富假日旅游市场

经过21个黄金周,假日旅游市场需求更加多样,大众旅游消费更加理性,要充分整合资源,扩大有效供给,努力丰富假日旅游市场。积极组织具有地方特色的假日旅游活动,满足大众化旅游观光需求;大力开发针对不同消费群体的休闲度假旅游、城市购物旅游、周边乡村旅游、健身康体旅游等产品,倡导健康向上的假日休闲生活;积极组织引导自驾游、探险游、自助游等个性化旅游活动,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有效满足广大游客多样化出游需求;要继续做好组织福建居民赴金门、澎湖旅游工作。

四、规范假日旅游市场秩序,提高旅游服务质量

规范旅游市场秩序,切实保障广大游客的合法权益,是确保黄金周旅游健康有序运行的关键。(一)深入开展诚信旅游活动。全区旅游企事业单位要进一步深化“诚信旅游,诚信同安”活动内涵,诚信经营,守法经营,自觉维护市场秩序。(二)继续开展联合执法工作。旅游、工商、公安、物价、质监、交通、民政、城管等部门,要完善联合执法、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优化消费环境。1、坚决查处旅行社部门挂靠承包、“零负团费”等扰乱市场秩序行为,同时要保障导游等一线员工的合法权益,改善其工作环境;2、严厉打击虚假广告、擅自降低约定标准、歧视性条款、超范围经营等不正当经营行为;3、要加强旅游从业人员的培训,杜绝导游无证上岗,引导文明服务;4、要加强对旅游餐饮和购物的规范和管理,严查假冒伪劣商品,严把旅游食品安全关,禁止强迫和变相强迫消费;5、要大力促进旅游服务质量的提高,各相关部门和各旅游接待单位要广泛开展“微笑服务”、“细微服务”、“明明白白消费”等活动,及时有效处理游客投诉,切实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6、坚决防止哄抬物价,物价、工商、旅游等部门要有针对性地联合开展物价检查,严厉查处借机涨价的违规行为,保持产品价格的平稳。(三)深入开展文明旅游活动。要进一步贯彻中央文明办等部门的要求,广泛宣传《中国公民国内旅游文明公约》和《中国公民出国(境)旅游文明行为指南》,继续开展“文明出行、文明旅游”活动,加强对游客的全程引导和教育,规范出境游客的行为举止,倡导理性维权,展现中华礼仪风范。(四)落实旅游市场管理责任制。要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整顿和规范我区的旅游市场秩序,全面净化旅游市场环境,重点整治梵天寺、影视城、同安车站等游客聚集地的非法兜售商品、尾随乞讨、违规停靠车辆、“野导”、“野照”活动等扰乱公共秩序行为,创造文明优美的旅游环境。

五、加强假日旅游协调工作,提高旅游服务水平

    各相关部门、单位要增强服务意识,在旅游信息发布、统计预报、宣传促销、引导消费、安全保障、质量监督等方面提高管理、协调和服务水平。(一)加强旅游信息服务。重点旅游景点和交通、旅游等部门要采取措施,加强动态信息发布,更好地引导游客出行。要针对近年来自助游、自驾车游迅猛发展的趋势,引导游客合理选择旅游线路,避免游客盲目出游。(二)新闻媒体要充分发挥在舆论导向、引导消费、规范行为等方面的影响力。做好黄金周旅游的宣传报道和市场引导工作,广泛宣传我区及周边地区假日旅游活动内容和地方文化特色,通报春节假日旅游接待状况,引导企业诚信经营,引导游客理性消费,营造欢乐和谐的节日氛围。(三)要适度增加游客聚集线路的运力、运量,努力改善交通瓶颈制约。

六、提前启动协调机制,确保责任落实到位

    各相关部门、单位接到《通知》后,要按要求安排部署和检查落实春节黄金周的各项工作,按时完成以下工作:

(一)组织开展旅游市场秩序和旅游安全大检查。各旅游企事业单位要提前做好自查工作,各有关单位要认真组织开展一次全面的旅游市场秩序和旅游安全大检查,对重要景区、旅游设施设备、重大活动、宾馆酒店等重点旅游项目要进行应急预案的演练;各相关部门将检查结果于2008年1月26日前报区假日办,区假日办将汇总上报市假日办。

(二)各相关部门、单位和景区景点要向社会公布投诉电话,有条件的重点景区要向社会公布旅游咨询电话。工商、物价、卫生、旅游、交通等部门要加强沟通配合,共同维护好广大市民和游客的合法权益。区旅游投诉机构(区旅游局,投诉电话:7312808)要实行全天候受理投诉制度,并提前向社会公布投诉电话,及时受理和处理旅游者投诉,保护旅游者和旅游企业的合法权益。

(三)健全和完善黄金周假日值班责任制。各相关部门和旅游接待单位要安排好黄金周的值班工作,实行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保证与区假日办的信息沟通,及时有效地解决可能出现的各种问题。各旅游企事业单位应于 1月25日 17:00前将带班领导、值班人员的姓名、职务和联系电话书面报区假日办(区旅游局办公室,电话:7312808传真:7315808,联系人:庄翠莲、曾佩玲)。

(四)做好黄金周旅游统计预报工作。各景区(点)、旅游饭店、旅行社等单位要在2月6日至2月12日期间,每日15:00前向区假日旅游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接待情况。区假日办将于2月6日开始进行黄金周统计和上报, 2月12日17:00前汇总填报旅游假日综合报表,向市假日办及时、准确报送黄金周的全部接待数字。各上报单位负责人要对每天上报的信息负总责,严禁信息不实的现象发生。

区假日办联系电话:7312808;传真:7315808。

 

 特此通知。

 

附件:《同安区二○○八年春节黄金周旅游市场综合检查工作方案》。

 

 

 

二○○八年一月十八日 

  

 

 

附件:

同安区二○○八年春节黄金周旅游市场

综合检查工作方案

 

为切实做好2008年春节黄金周我区旅游安全防范工作,确保广大市民、游客度过一个欢乐、祥和、平安的节日,区假日旅游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决定于2008年1月18日-2月15日在全区组织开展旅游市场综合检查。

一、检查内容

1、旅游景区、宾馆饭店、旅游运输企业(车队)、旅行社各项安全生产工作落实情况;

2、对旅游市场的“黑车”、“野导”、“托儿”、“黑社”和旅游购物市场、沿街(路)乞讨、发放按摩卡行为等进行检查整顿;

3、对大型节庆活动安全保障工作的检查;

4、加强游客集散地、重点路段车流、客流的疏导;

5、旅行社协议用餐单位食品卫生安全管理进行检查。

二、具体要求

开展旅游安全大检查,强化旅游安全管理。重点加强对重大危险源、各种公共突发事件、旅游交通、重大设备设施、重大聚集性活动和重点景区、重点地段的安全监控和安全保护措施,消除旅游安全隐患。切实防范和妥善处理可能发生的各种公共突发事件,进一步完善防控预案,做到熟悉程序,反应快速,信息畅通,措施到位。要加强对饭店、宾馆、旅游景区、旅游娱乐场所的设施、设备进行重点检查,尤其是安全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要确保畅通;有关部门和接待单位要进一步完善和落实防控预案,一旦发现问题,立即启动,及时控制;交通部门要重点检查旅游车船等运输工具的安全运行,交管部门和旅游企业要加强对旅游车司机安全意识教育,加强对车况、路况的检查和维护,不合格的车辆和驾驶员不得上路行驶,要加强对春节黄金周自驾车出游的信息引导和交能疏导,加大预防交通安全事故发生的工作力度;各景区(点)要加强安全防护措施,实行旅游高峰时段控制进入或人员分流,严防发生踩踏、挤伤、坠崖等事件;旅游企事业单位要加强安全工作,建立健全突发事件处理机制;应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及时处理突发事件,并及时向区假日办报告,以便尽快协调处理。区假日旅游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将于2008年1月25日以前,组织由相关职能部门牵头的专项检查组开展一次全面的旅游安全大检查。各旅游企业在此之前,要组织全员安全生产教育,并对本企业安全生产组织检查,查找漏洞,消除隐患,保证安全。

三、工作分工:

按照“政府主导、部门联动、条块结合、综合整治”的管理机制,检查工作按区政府各有关部门各自职能组成八个检查组:

第一组:“黑车”及旅游运输安全管理检查组

区交通局牵头组织,安监局、工商局、交警大队派员参加。

重点检查“旅游包车预约书制度”的贯彻落实情况,查处“黑车”。

第二组:“野导、旅行社、星级饭店、景区”检查组

区旅游局牵头组织,公安分局、工商局、质检三分局、综合执法局、消防大队派员参加。

重点检查野导、旅行社、星级饭店规范操作,景区游客集散地的旅游市场秩序、旅游企业规范经营和安全生产情况。

第三组:旅游购物环境及“托儿、非法中介” 检查组

区工商局牵头组织,经贸局、公安分局、物价局派员参加。

重点检查整顿旅游购物商场,车站介绍旅游、住宿,抢客拉客,非法中介行为,查处无证照公寓式酒店。

第四组:景区及周边环境检查组

区民政局牵头组织,公安分局、工商局、行政执法局、民宗局派员参加。

重点检查景区、城区“乞讨人员、尾随兜售人员”和景区周边旅游环境。

第五组:旅游安全检查组

区安监局牵头组织,旅游局、卫生局、交通局、文体局、质检三分局、公安分局、消防大队等部门派员参加。

重点检查节庆活动,景区(点)的游乐设施、饭店、餐馆安全。

第六组:旅游餐饮卫生检查组

区卫生局牵头组织,工商局等部门派员参加。

重点检查餐饮卫生安全,旅行社团队协议用餐单位。

第七组:交通疏导检查组

区公安分局牵头组织,交通局、行政执法局、交警大队派员参加。

重点加强各交通要道、游客集散地、景区点的车流进行疏导。

第八组:“自驾游、登山游景点”安全隐患检查组

各镇、街、场组织,林业局配合。负责辖区内有可能产生“自驾游、登山游”的景点安全隐患排查、安全管理,设置警示牌(如:游客止步、谢绝游览等)。

四、时间安排

1、自查自纠(1月20日前):各旅游企事业单位要对照安全管理和服务质量要求进行全面自查整改,自查整改材料于1月20日前上报区旅游局;举办节庆活动的主办单位必须按相关程序向有关职能部门报备报批。

2、检查整改(1月21-25日):区假日旅游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将组织对旅游经营单位进行抽查、检查,督促存在隐患的旅游单位及时整改,检查方式、对象、具体内容、集合时间、地点由各检查牵头单位安排和通知,组织实施,并将检查计划于1月22日前报区假日办(设在区旅游局,联系电话:7312808,传真:7315808,联系人:庄翠莲、曾佩玲)

3、总结通报(2月12-15日):旅游黄金周后各相关单位、旅游单位要对旅游黄金周工作情况进行总结回顾,各检查组牵头单位要负责填写《同安区黄金周旅游市场综合整治情况汇总表》(附后),于2月14前报送区假日办,区假日办将汇总上报市假日办。

 

附:同安区黄金周旅游市场综合整治情况汇总表

 

 

 

 

同安区假日旅游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八年一月十八日


同安区黄金周旅游市场综合整治情况汇总表

 

牵头检查

 

 

参与检查

 

 

 

 

 

检查基本情况

 

 

 

 

 

说明:检查基本情况包括出动检查人次车次、检查企业数、重点检查部位、发现违法违规情况数量汇总、做出处罚情况汇总,并分析当前市场形势、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今后的工作建议等。

    请各牵头单位于2月14日前报区假日办,传真:7315808,邮箱: tonganlvyou@126.com

    
    
    
  
信息来源:旅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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