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同安区农业局
文件
厦门市同安区财政局
厦门市同安区农业局 厦门市同安区财政局
关于申报2008年度一村一品奖励基金扶持项目的通知
各镇(街、场):
为落实以奖代补政策,加快我区“一村一品”特色农业发展步伐,根据区政府办转发的《同安区扶持一村一品特色农业发展以奖代补基金管理办法》规定精神,现将申报2008年度“一村一品”奖励基金扶持项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承担一村一品特色农业项目的村委会、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农业行业协会。
二、申报范围:详见《同安区扶持一村一品特色农业发展以奖代补基金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的项目。
三、申报方式:项目由申报单位以书面形式申报。
四、申报资料:项目申报单位(承担一村一品特色农业项目的村委会、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农业行业协会)于7月20日前填报《“一村一品”奖励基金扶持项目申报表》(附件1)及附报材料(附件2)一式三份,报镇政府(街道办、农场)审核。镇政府(街道办、农场)根据《同安区扶持一村一品特色农业发展以奖代补基金管理办法》规定精神,对项目单位申报的扶持项目进行审查核实,分别提出审查意见,并集中向区农业局和财政局申报(联系人:区农业局洪清波;联系电话:7027243、13906017636)。
五、申报日期:各镇(街、场)集中申报截止时间为2008年8月29日,逾期不予受理。请各镇(街、场)对照《同安区扶持一村一品特色农业发展以奖代补基金管理办法》规定精神,及时通知符合条件的单位做好扶持项目申报工作。
附件:1、“一村一品”奖励基金扶持项目申报表;
2、“一村一品”奖励基金扶持项目申报表附报材料。
厦门市同安区农业局 厦门市同安区财政局
二OO八年六月二十六日
同财备[2008]42号
主题词:农业 一村一品 项目申报 通知
厦门市同安区农业局综合科 2008年6月2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