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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送2008年下半年工程技术初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的通知
(2008-07-18)   字体显示:

 

                                厦门市同安区工程经济系列职称改革

 

 

                                       领导小组文件

 


同经贸职改[2008]4

关于报送2008年下半年工程技术初级职务任职资格

评审材料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2008年下半年工程专业技术初级职务任职资格(助理工程师、技术员)评审材料的申报工作定于720日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评审的范围、对象

根据省工程系列职称评审条件执行《关于福建省工程技术人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实施意见》(闽经贸培训[2003]299号文),凡在我区企事业单位中直接从事生产建设、勘察设计、科学研究、安全生产和管理、技术开发、技术服务、环境保护、标准计量、技术管理等工作的工程技术人员(包括企业流动人员),符合《实施意见》的规定均可申报。

二、   报送材料要求

各单位应按《工程技术初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程序》(见附表)的要求,组织符合条件的人员申报,并按规范要求如实填写评审材料。

1、《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须经主管部门签章。根据厦职改[2003]1号文件要求,为增强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的公开性、透明性,杜绝弄虚作假等不正之风的干扰,各单位在申报材料和推荐材料正式上报前,应将经申报人的《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简明表》在本单位张贴公示7天以上(含7天),群众有异议的,应进行核查。材料真实、符合申报条件的,方可推荐上报。所在单位应在该申报人员的评审表中的基层单位推荐意见栏注明“经公示(公示期为××年××月××日至××年××月××日),材料真实,符合××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条件,同意推荐”。

2、申报人所在单位应成立考核领导小组,对申报者任现职以来的德、能、勤、绩等方面进行客观全面的考核测评,并填写《厦门市工程技术人员考核登记表》。

3、企业流动人员的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与本市(区)同类专业技术人员的评审工作同时进行,具体按厦人[2002]136号文件规定执行。

4、企业单位人员应交与企业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

三、申报材料由申报者所在单位人事部门统一报送。

四、申报期限2008720日至920日,每星期二、星期四受理申报材料,逾期恕不受理。

五、材料获取、报送地址

1、材料获取:所有申报表格可从http://www.xmjfw.gov.cn职称评审”专栏下载。

2、报送地址:同安区工程技术初级职务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区政府4楼经贸局档案室)。

联系人:黄明兰    电话:7022086

    附件:《工程技术初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程序》

               

                        二○○八年七月十日

主题词:人事  技术职称  评审材料  通知

  抄送: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区职改办。

  厦门市同安区经贸局职改办        2008710日印发

                                   


附表:

工程技术初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程序

    一、办理评审程序

    1、下载填写有关表格。

2、个人填写有关表格,单位考核评分,填写鉴定意见,并审查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写明公示时间,加盖公章后,报送区工程经济系列职改办(经贸局职改办)审查。

3、经区职改办预审后,由区工程经济系列职改办组织评审委员会评审。

4、评审结果由区工程经济系列职称改革领导小组确认,并由区职改办办理资格证书。(交二寸免冠近照一张)

5、通知单位领回评审材料。

二、应交评审材料

申报工程技术初级职务任职资格应提交的评审材料

项目

材料名称

应交份数

四种

表格

1、《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

2

2、《厦门市工程技术人员考核登记表》

1

3、《申报    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简明表》

13

4、《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情况汇总表》(单位)

   (须用EXCEL输入并附交磁盘)

1

三种

证件

申报助工职务者交学历证、资格证、聘任证;申报技术员职务者交学历证(查验原件、交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1

三、报送时间及要求

1、所有表格材料报送一律由单位人事部门统一办理。

2、报送时间规定为:2008720日至920日,每星期二、星期四受理申报材料,逾期恕不受理。

  联系电话:7022086

    

 

  
信息来源:同经贸职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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