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
省政府
市政府
网站支持IPV6
首页
区政府
区 长:
周桂良
副区长:
郭三温
王旭辉
黄祖南
林云青
吕联传
李毅
政府机构
政府会议
会议解读
工作报告
区长信箱
政务公开
政府信息公开
政府公报
行政规范性文件
政策文件库
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数据开放
数据发布
专题专栏
解读回应
热点回应
政策解读
会议解读
新闻发布会
互动交流
咨询投诉
智能问答
互动知识库
在线访谈
民意征集
网上调查
办事服务
网上办事大厅
闽政通APP
i厦门
主题服务
走进同安
历史搜索:
热门搜索:
退出长者模式
长者模式
无障碍浏览
当前位置:
首页
>
互动交流
>
互动知识库
什么情况下享有带薪年假?
文章来源:洪塘镇 日期:2025-09-11 16:49
字体显示:[
大
|
中
|
小
]
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二条,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以下简称年休假)。单位应当保证职工享受年休假。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同时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四条的规定,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