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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样的人可以认定为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
文章来源:美林街道 日期:2024-09-26 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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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家庭成员必须是长期共同生活的下列成员:配偶、未成年子女、已成年但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包括在校接受本科及以下学历教育的成年子女)、其他具有法定赡养、扶养、抚养义务关系并长期共同生活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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