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儿童康复救助需要准备的材料有哪些?

文章来源:美林街道 日期:2024-09-26 16:00
字体显示:[ ||]
1.残疾儿童康复申请表(一份) 2.0-6周岁非持证视力、听力、肢体(含脑瘫)、智力、多重障碍儿童 和3-6岁非持言语障碍儿童应按残疾评定标准和流程接受评定,需评定定点医院评定医生开具《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评定表》,而且要符合残疾标准才有效;未满3周岁的言语障碍需提供医学诊断证明并加盖诊断专用章;0-6非持证孤独症儿童需有资质的诊断医院和医师出具医学诊断证明并加盖诊断专用章,证明应明确标明孤独症、言语障碍,同时需提供智力、生活能力、行为评估及辅助检查等资料,7-17周岁残疾证复印件,报备的康复类别需要同疾病证明或残疾证一致; 3.儿童2寸彩照一张; 4.本区户籍需交儿童户口本(首页+儿童页)、家长户口本及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5.持居住证的需要提交儿童原户籍户口本和居住证(如果儿童未办理居住证的则不用提交)、家长户口本(需与儿童同一户口本)、身份证以及居住证复印件,签注日期要在有效期内(一年以内),如果没显示要去打印证明。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