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的物业服务收费需要政府定价吗?

文章来源:发改局 日期:2024-09-26 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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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福建省定价目录》闽政[2022]14号规定,商品房的物业服务收费不在福建省定价目录范围内,属于市场调节价,同时,据《福建省物业管理条例》(由福建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于2018年9月30日通过,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三章物业服务第四十六条规定, 商品房的物业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并遵循合理、公开、收费标准与服务质量相适应的原则,采取酬金制、包干制等方式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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