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安队员入职时存在提供假身份证明、假学历、假资格证书等情况的,保安公司能解除与队员签署的劳动合同吗?
可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可认定为无效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条规定: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造成对方当事人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一)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二)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三)有其他违背诚信原则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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