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得教师资格后,可以在哪一级学校使用?

文章来源:教育局 日期:2024-09-26 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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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条例》规定,取得教师资格的公民,可以在本级及其以下等级的各类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担任教师;但是,取得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只能在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中或者初级职业学校任实习指导教师。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与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相互通用。 《幼儿园工作规程》(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9号)要求幼儿园教师必须具有《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幼儿园教师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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