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安区饮用水源保护区生态补偿的货币补偿标准是什么?

文章来源: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日期:2024-09-26 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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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对于汀溪水库水源保护区,按照《同安区汀溪水库水源保护区生态补偿实施细则》,货币补偿的标准为厦门市最低生活保障的三分之一。 2、对于莲花水库水源保护区,按照《同安区莲花水库水源保护区生态补偿实施细则》,根据水源保护区对村民生产生活的影响程度,采取有差别的货币补偿:(1)对于符合第一类、第二类生态补偿范围的补偿对象,货币补偿的标准为厦门市最低生活保障的三分之一;(2)对于符合第三类生态补偿范围的补偿对象,货币补偿的标准为厦门市最低生活保障的六分之一。 3、厦门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以民政部门发布的数据为准,可在厦门市民政局官网查询。(注:可能存在上半年、下半年标准不同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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