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售或者运输动物、动物产品,申报检疫的时限是怎样的?

文章来源: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日期:2025-09-11 17:19
字体显示:[ ||]
出售或者运输动物、动物产品的,货主应当提前三天向所在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申报检疫;屠宰动物的,应当提前六小时向所在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申报检疫;急宰动物的,可以随时申报 。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