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我市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办理实名制就业、失业登记的城乡劳动者(含来厦务工人员、港澳台人员,不含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非毕业学年在校生、已依法领取基本养老保险金待遇人员),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但未领取基本养老保险金待遇,仍有就业意愿(有进行求职登记)或仍在就业岗位的(提供劳务协议),年龄不超过60周岁的列入补贴对象。(二)在我市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办理实名制培训登记的厦门市辖区内高校的毕业学年高校毕业生(含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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