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不是居民收到的钱都计入可支配收入?

文章来源:统计局 日期:2025-09-11 17:05
字体显示:[ ||]
不是的,并非居民所有收到的钱都被计入可支配收入。收入在一段时间内要具有连续性和相对稳定性,能够为居民提供持续和稳定的消费能力。偶然出现的、一次性款项不是我们日常消费的稳定来源和保障,不应计为收入,在统计上我们把这些钱处理为“非收入所得”,如居民得到的遗产,婚丧嫁娶拿到的大笔礼金,因受到人身伤害、精神损失得到的一次性赔偿,彩票中奖等,都具有偶发性、非持续性的特征,因而不会包括在可支配收入的计算中,而是计入“非收入所得”。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