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持企业落户、增资扩产奖励有哪些具体内容?

文章来源:文化和旅游局 日期:2024-09-26 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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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对招商入库、新工商注册、税收归属我区、注册资本3000万元(含)以上,实际到资额500万元(含)以上且有实际经营的文化旅游企业给予一次性扶持奖励:注册年度内营业收入3000万元(含)以上1亿元以下,实际到资额500万元(含)以上的奖励20万元;注册年度内营业收入1亿元(含)以上,实际到资额1000万元(含)以上的奖励50万元。按照上述条件,外资企业、台资企业按照2倍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奖励。 2.对工商注册和税收归属我区的文化旅游企业,实缴注册资本金增加1000万元(含)以上,且在增资年度内全部用于企业扩大再生产,按照企业实缴注册资本增资额1%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奖励,外资企业按照2倍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奖励。每家企业年度奖励金额不超过1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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