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区)级人民政府退役军人事务部门会同当地人民武装部门组织落实本行政区域内光荣牌的具体悬挂和服务管理工作。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承担光荣牌悬挂和服务管理具体事务性工作。 光荣牌在对象家庭户籍所在地悬挂。悬挂对象户籍地与常住地不一致的,可尊重对象意愿悬挂。户籍所在地和常住地只能选择一处悬挂。 符合悬挂条件的新增对象,应当及时前往户籍所在地或常住地的退役军人服务站主动进行信息采集。县(区)级人民政府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按照相关规定和程序为其家庭悬挂光荣牌。 集中悬挂或者更换光菜牌时,村(居) 委员会、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应当举行悬挂仪式,安排专人负责安装悬挂。 集中悬挂、更换光荣牌工作原则上于每年建军节、春节前或者新兵入伍时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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