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对象须提供的材料?

文章来源:祥和街道 日期:2024-09-26 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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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请人本人: 1、结婚证复印(丢失结婚证的,须到村开具介绍信并带身份证到区档案局一楼服务大厅(旧县政府)查档案); 2、本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 3、本人户口簿(包括首页+本人页); 4、申请表3份(到社区填写); 5、现存子女有效身份证(正、反面) 6、独生子女证;二女扎户需提供结扎证 7、本人建设银行卡复印(卡号和身份证复印在一张!!!) 二、其他资料: 1、配偶死亡的必须提供派出所的配偶户口注销证明; 2、子女死亡的必须提供派出所的死亡子女户口注销证明。 3、低保户家庭要提供低保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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