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人本人:
1、结婚证复印(丢失结婚证的,须到村开具介绍信并带身份证到区档案局一楼服务大厅(旧县政府)查档案);
2、本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
3、本人户口簿(包括首页+本人页);
4、申请表3份(到社区填写);
5、现存子女有效身份证(正、反面)
6、独生子女证;二女扎户需提供结扎证
7、本人建设银行卡复印(卡号和身份证复印在一张!!!)
二、其他资料:
1、配偶死亡的必须提供派出所的配偶户口注销证明;
2、子女死亡的必须提供派出所的死亡子女户口注销证明。
3、低保户家庭要提供低保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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