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食品摊贩登记》的条件有哪些?

文章来源:新美街道 日期:2024-09-26 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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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在划定的临时经营区域和规定的时段从事食品经营; (二)按照食品摊贩信息登记公示卡所载明的登记范围从事经营活动; (三)配有防雨、防尘、防蝇、防鼠、防虫、防污染设施以及废弃物容器; (四)具有符合食品卫生条件的制作食品和售货的亭、棚、车、台设施; (五)销售的食品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食品安全标准要求; (六)从事食品经营活动时,应当佩戴或者在食品经营设备设施的显著位置摆放信息登记公示卡、从业人员健康证明; (七)采购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应当索取并留存进货凭证,凭证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三十日; (八)销售的食品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食品安全标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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