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论述,落实省市关于经济社会发展工作部署,抢抓预制菜产业发展重大机遇,加快推进同安预制菜产业高质量发展,打造东南预制菜产业发展示范区,《加快推进同安区预制菜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经区政府常务会研究通过。现解读如下:
一、起草背景及依据
为了抢抓预制菜产业发展重大机遇,加快推进我区预制菜产业高质量发展,打造东南预制菜产业发展示范区,区发展和改革局牵头起草《加快推进同安区预制菜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并以书面形式向区各相关部门级单位征求意见和建议,之后对《措施》做了进一步修改完善,形成了《措施(送审稿)》,按程序上报后,经区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
此次起草的《加快推进同安区预制菜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送审稿)》主要在结合市、区现有扶持政策的基础上,根据我区预制菜产业的发展特色,提出针对性的扶持政策。
二、范围期限
本《措施》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有效期三年。
三、主要内容说明
《加快推进同安区预制菜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主要包括组建预制菜产业联盟、建设预制菜产业园、支持供应链平台建设、加快培育预制菜示范企业、支持建设技术研发中心、完善预制菜营销网络、支持预制菜物流配送、强化产品标准化建设和食品安全监管、打造“厦门预制菜”品牌、引育专业领军人才、加大金融服务支持力度等十二方面。
(一)重点政策解释:
(1)组建预制菜产业联盟,经认定后,每年给予50万元活动经费补贴,累计不超过3年;
(2)加快培育预制菜示范企业。对年营业收入10亿元以上的预制菜龙头企业,采取“一事一议”方式进行扶持;对获得国家工信部认定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给予一次性30万元奖励;对项目年度新获得国家级、省级、市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一次性给予奖励30万元、20万元、10万元。区级产业化龙头企业,连续3年每年给予10万元的项目扶持资金。依据《厦门市农业局 厦门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厦门市扶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厦门市同安区农业林业局 厦门市同安区财政局关于印发厦门市同安区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申报认定和运行监测管理办法的通知》、《同安区关于新发展阶段加快推进企业科技创新的若干措施》等相关政策;
(3)支持建设技术研发中心。对新获得认定的省、市级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给予一次性100万元奖励;对获得国家级认定的,分别给予500万元、200万元、200万元一次性奖励。依据《同安区关于新发展阶段加快推进企业科技创新的若干措施》;
(4)完善预制菜营销网络。 对利用电子商务第三方平台、自营平台,推动预制菜网络零售成效良好的企业每个企业每年最高奖励额为200万元;对在第三方电商平台开设网店的工业企业的注册费用和服务年费给予不超过50万元支持。依据《厦门市商务局关于做好2022年电子商务发展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5)打造“厦门预制菜”品牌。对获得中国驰名商标认定的企业,给予一次性50万元奖励;对获准注册或续展成功的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地理标志集体商标的企业一次性给予10万元奖励;对已申请获得国家地理标志专用标志并实际规范使用的企业给予1000元奖励;对已注册的具有同安地域特色商标且许可使用达到30家的企业给予一次性10万元奖励。依据《同安区关于新发展阶段加快推进企业科技创新的若干措施》。
(二)受理方式:受理部门为各行业主管部门,依照原有政策受理方式进行受理。
四、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工信局、农业农村局
联系电话: 0592-7553208、0592-7035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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