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背景依据
近年来,通过股权投资半导体、计算机应用、新材料、生物医药等创新领域的规模占比连续提升,通过股权投资实现资本赋能实体经济,成为推动科技创新转化的“助推器”和创新发展的“加速器”。
根据《厦门市地方金融管理局 厦门市财政局关于印发进一步促进厦门股权投资行业高质量发展的十条措施的通知》(厦金管规〔2024〕3号)文件精神,结合同安区实际,形成了《同安区进一步促进股权投资和基金行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
二、目标任务
通过《若干措施》,推动完善厦门科学城基金湾区建设,助力同安区培育壮大耐心资本,赋能新质生产力发展,完善适应高质量发展的基金体系。
三、主要内容
《若干措施》共九条措施,主要内容为:
一是吸引股权投资类企业在同集聚入驻。按照企业实际募集资金规模给予最高500万元奖励,通过对基金募集到资规模进行奖励,支持做大基金产业的规模。
二是鼓励股权投资机构长期发展。原则上按照股权投资机构在辖区综合投资效益给予奖励,按照经认定的产业投资主体在辖区综合投资效益给予奖励,鼓励各类股权投资机构增强“募、投、管、退”能力,推动产业资本与金融资本深度融合。
三是促进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稳健发展。原则上按照私募证券投资机构在辖区综合投资效益给予奖励,鼓励私募证券投资机构发挥促进资源有效配置的作用。
四是打造“1+3+N”产业投资基金矩阵。在同安区产业投资基金决策体系下,围绕同安区现代化产业体系逐步构建形成“一产业一基金”体系。
五是增强产业投资管理专业能力。优化区属产投公司管理体制机制,打造专业人才队伍,支持区属国企参与产业投资,开展辖区优质中小企业投资和S基金试点。
六是运用“财政政策+金融工具”赋能产业升级。完善市区两级联动互补的“财政政策+金融工具”体系,从“投、补、贷、保”四方面发力,为企业提供科技和产业全生命周期的金融服务。
七是培育壮大长期资本和耐心资本。完善区产业投资基金整体绩效评价体系,建设区产业投资基金数字化管理系统,建立区级股权投资项目库,加强项目投后管理,挖掘和培育一批具有发展潜力的优质项目。
八是高标准建设厦门科学城基金湾区。推动建设集办公场所、共享空间、基金会客厅等为一体的厦门科学城基金湾区,提供基金“全馨办”品牌服务,打造“银城新智汇”“银城夜话”等政银企对接、投融资路演活动品牌,提升专业性、知名度与影响力。
九是其他事项。明确《若干措施》适用的范围、政策解读部门、政策有效期等原则。
四、有效期
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3年。
五、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同安区财政局金融办 0592-7020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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