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住证申领
居住证是中国大陆地区为非户籍人口(包括外国人、港澳台居民等)颁发的一种身份证明文件。居住证的发放和管理由公安机关负责。申请人需要符合一定的条件和按照指定的程序提交申请,提供相关材料并进行核查和审批。
申请对象
公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城市居住并办理暂住登记半年以上,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领居住证:
(一)合法稳定就业:在居住地被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录用(聘用)、招用,或者从事其他生产经营活动的;
(二)合法稳定住所:在居住地具有合法所有权的房屋、租赁的房屋或者用人单位、就读学校的宿舍居住的;
(三)连续就读:在居住地全日制小学、中学、中高等职业学校或者普通高等学校取得学籍并就读的;
(一)自2016年12月1日起,公安机关不再发放暂住证;2016年12月1日之前领取的暂住证,在有效期内继续有效,暂住证办理年限计入居住年限。暂住证有效期内或者有效期满,暂住证持有人继续居住的,公安机关按以下情形办理:①暂住证有效期内或暂住证有效期满15日内申领居住证的,应当通过“福建省治安管理信息系统”查询暂住登记时间,暂住登记满半年的,凭居民身份证和暂住证为申领人按照《办法》办理居住证;暂住登记不满半年的,凭居民身份证和暂住证为申领人发放《福建省暂住登记凭证》(以下简称《登记凭证》),并告知申领人待暂住登记满半年后,持《登记凭证》按《办法》规定申领居住证。
② 暂住证有效期内或有效期满15日内,不申领居住证的,凭居民身份证和暂住证办理暂住登记并发放《登记凭证》,原暂住证办理年限计入居住年限。
③暂住证有效期满超过15日申领居住证的,应当为其重新办理暂住登记,发放《登记凭证》,告知申领人按照《办法》规定申领居住证。
(二)凡在我省申领过居住证跨县(区)或者跨设区的市流动的,在变更居住地住址时,不受办理暂住登记半年限制。
申请说明
根据《福建省实施〈居住证暂行条例〉办法》(福建省人民政府令第175号,以下简称《办法》)福建省公安厅关于做好《福建省实施〈居住证暂行条例〉办法》贯彻实施工作的通知(闽公综〔2016〕345号),公民申领居住证,应当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采集人像信息,并根据规定提供相关材料。
开始申请
申请材料
符合申请条件的均需要提交《福建省居住证申领表》、居民身份证(未满16周岁未办理居民身份证的,提交户口簿),符合不同条件提供不同的佐证材料,相关佐证材料要求如下:
(一)合法稳定就业
1、福建省流动人口信息登记表
2、身份证或户口簿
3、包括工商营业执照、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有合法稳定就业的材料等
(二)合法稳定住所
1、福建省流动人口信息登记表
2、身份证或户口簿
3、包括自有(亲友)房屋产权证明文件,购房合同,房屋租赁合同,房屋出租人、用人单位、就读学校出具的住宿证明等
(三)连续就读
1、福建省流动人口信息登记表
2、身份证或户口簿
3、包括学生证、就读学校出具的其他能够证明连续就读的材料等
代办情形
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和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等办理居住证申领、换领、补领、签注,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办理,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办理的,应当提供代办人、委托人的居民身份证。
申请流程
(一)派出所办理流程:携带好资料提交到派出所,由派出所审核办结。
(二)闽政通APP办理流程:
1.在“闽政通APP”首页点击“全部”;
2.选择“户政”栏目下的“户籍业务办理”;
3.下滑找到“核发居住证”栏目下的“居住证申请”;
4.可以通过扫描自己居住地址的家门口的门牌号的二维码选择地址,也可以直接搜索自己居住地址;
5. 检索到自己居住的房屋,选择好自己的单元号房屋号,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点击“提交”,提交相关材料;
6.符合申领条件的,相关部门将会尽快审核,制证发放;
常见问题
符合什么条件可以办理居住证?
答:根据《福建省实施〈居住证暂行条例〉办法》规定,在本市办理暂住登记满6个月以上,且具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三个条件之一的,可以向公安机关申领居住证。
居住证有效期多久?
答:居住证有效期为一年。
居住证线上办理需要什么条件?可办理什么居住证业务?
答:流动人口在厦门办理居住登记,并实际连续居住 满6个月以上 ,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按照规定申领居住证。
线上可办理:①居住证登记;②居住证申领;③居住信息变更④居住证到期签注.
申请地址
网上办理:手机端“闽政通”APP→首页“全部”→“我的服务”(选择户政)→“户籍业务办理”→“核发居住证”→“居住证申领”;
扫码下载闽政通APP进行在线办理
派出所:居住地所对应的派出所;
相关事情
收费标准:首次申领居住证,免收证件工本费。
办理结果:对材料齐全、符合申领条件的,自申请之日起15日后凭领证凭证至申请点申领居住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