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法庭+公安”拧紧纠纷化解双保险。建立“警法共建”联席会议制度,通过信息共享及时捕捉辖区社会矛盾发展动态,做好矛盾隐患共同防范化解,1-9月召开季度联席会3场,联合调处纠纷6件次,法庭提供法律支持15次。二是“法庭+两委”奏响矛盾调处合奏曲。发挥司法裁判示范引领作用,通过“田埂上”联合调解、“祖厝边”巡回审判等方式做实“边办案边普法”,累计开展下乡勘察、调解、办案29件次,借助两委力量调处纠纷11起。三是“法庭+政府”激活基层治理高效能。就审理中发现的基层治理漏洞向主管部门制发司法建议,通过协同共治推动纠纷源头治理,针对自留地、自留山使用乱象等问题发出司法建议3份,以点带面推动土地管理规范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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