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是联合国大会于1972年设立“世界环境日”的51周年,6月5日,厦门市同安区人民法院、同安区人民检察院、同安生态环境局联合成立厦门市首个“企业环保法律服务站”,并开展首个“企业环保法律服务日”活动,正式启用“同安区企业环保法律服务站运作机制”。
“同安区企业环保法律服务站运作机制”旨在发挥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以及司法部门的职能优势,帮助企业解决生产经营中遇到的生态环境法律问题,提高企业自身环保合规风险管理能力,更好地服务企业实现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
在该运作机制下,三家成员单位将结合自身工作职能,联合开展以下工作:一是日常普法“常提醒”。针对企业生产经营中常见的环保法律风险点,日常开展生态环境法律政策宣讲、案例解读等普法宣传。二是精准普法“找焦点”。以“企业环保法律服务日”的形式,向企业收集亟待解决的环保法律问题,集中开展“订单式”环保法律咨询服务。三是合规体检“治未病”。在企业自愿申请的前提下,为企业开展环保合规体检,精准提供环保合规建议,帮助企业提升自身环保合规风险管理能力。四是合规整改“促康复”。在已经处于行政处罚、审查起诉或审判阶段的涉生态环境案件,选取符合开展环保合规整改条件的案件,积极动员、帮助涉案企业开展合规整改,对于完成整改并符合相关条件的企业,各单位在职能范围内依法予以从轻、减轻处罚等。五是纠纷化解“同发力”。各成员单位协同开展企业涉生态民事纠纷行政调解与司法调解,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深入推进企业涉生态民事、行政纠纷诉源治理。
活动当天,来自古龙食品、通士达照明、保沣实业、金鹭特种合金等十家同安区优秀企业的代表共同见证揭牌并参加了“企业环保法律服务日”座谈活动。与会企业代表们从生态环境政策新规的理解与适用、企业如何平衡好自身发展、法律责任与社会责任等方面提出问题,区法院、区检察院、区生态环境局结合自身工作职能逐一进行解答,活动取得良好效果。
接下来,同安区法院、区检察院、区生态环境局将依托企业环保法律服务站机制,进一步推动企业环保合规建设,帮助辖区企业提升环境信用和综合竞争力,推进区域环境质量改善,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为同安区高质量发展铺就靓丽的生态底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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