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静委员:
《关于“出重拳”整治医疗美容行业乱象的建议》(第202457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办理工作背景
医疗美容是指运用手术、药物、医疗器械及其他具有创伤性或者侵入性医学技术方法对人的容貌和人体各部位形态进行的修复与再塑。医疗美容科为一级诊疗科目,美容外科、美容牙科、美容皮肤科和美容中医科为二级诊疗科目。
为促进医疗美容的健康发展,严厉打击生活美容场所擅自开展医疗美容的非法行医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医疗美容服务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要求,结合每年医疗美容专项检查要求,区卫健部门事前开展医疗美容监督检查,将医疗美容诊所纳入监督检查范围,强化事中事后监管。
二、措施与成效
(一)强化执法监督
1.加强监督检查。根据医疗美容行业日常监管情况,区卫健和其他部门采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方式,结合本地实际,将医疗美容诊疗活动、涉医疗美容经营活动以及医疗美容用药品、医疗器械等涉及多部门监管的事项纳入综合监管重点事项,明确重点监管清单,对辖区内已注册的医疗美容皮肤科诊所、生活美容场所、门诊部以上医疗机构是否违规开展医疗美容进行监督检查。对发现涉及其他部门职责的涉嫌违法线索,及时转送相关部门核查处理。涉及多部门监管职责的,及时组织开展协同核查处置。对发现涉嫌“无证无照”从事医疗美容活动的,均依法予以处置。
2024年已开展辖区4家医疗美容机构专项监督检查,发现并督促整改问题,提高了医疗美容机构依法执业意识。同时对虚假宣传、不正当竞争、违法经营等行为进行立案查处。近两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立案9起,罚没5.48万元;区卫健局立案1起,罚没5.98万元,有效震慑不法经营者。
2.强化医疗美容机构资质审核。结合医疗美容诊疗特点,进一步细化审批标准,完善审批流程,加强医疗美容诊所备案信息管理,强化诊疗质量控制,严把行业准入关,在办理相关执业许可或备案时,一并录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等信息,并通过办理许可备案的网站或其他方便公众查询的方式,向社会公开。
3.提高执法效率。一是错时执法检查。各部门提前摸清非法医美经营活动时间,灵活调整执法时间,利用公休日、节假日开展有效执法检查,有效打击利用时间差逃避执法检查的非法医美活动。二是加强业务培训。各部门定期开展业务培训,加强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切实增强工作责任感和主动性,坚持做到整治医美乱象有计划、有目标、有结果。2024年卫健局已开展4场执法业务培训会,会上特别针对医美专项开展业务培训,加强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市场监督管理局成立了医疗美容行业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专班,制定了《医疗美容行业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联合执法联系制度》,有效强化了执法人员的业务水平。
4.强化网络监测机制。通过百度、微信、美团等搜索软件对网络上辖区内的医疗美容广告进行监测,加强对医疗美容机构发布虚假广告、非医疗美容店机构发布医美广告、互联网和微信朋友圈发布“微整形”等相关信息监控,严厉打击擅自开展医疗美容的非法行医行为。市场监督管理局利用广告监测、网络监测等监管方式,监测医疗美容机构发布虚假广告等违法线索8条,违规广告已全部撤销并对当事人综合采取约谈、告诫、立案等措施。
(二)畅通投诉举报机制
一是各部门重视投诉举报线索,及时处理并反馈情况。2024年涉及医美相关投诉11件,现已根据投诉内容开展调查并反馈投诉者。二是定期对整改机构开展回头看,对医疗美容场所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保障机构整改达到“治己病”的效果。
(三)强化社会宣传
1.宣传合规指引。做好医疗美容科普、普法工作,多途径、多形式广泛宣传医疗美容法律法规和科普知识,提高医疗机构、医务人员依法执业意识。一是印制《厦门市医疗美容广告合规指引》宣传手册,帮助医疗美容经营者解决“什么是违法、违反什么法、怎么不违法”的问题,为他们提供“菜单式”指导服务,实现对经营风险点的自我优化、自我监督,达到“治未病”的效果。二是配合宣传周,在宝龙广场、梧侣社区等地点开展普法宣传,通过现场宣传、线下咨询等方式,提高群众对医疗美容行业的认识。
2.曝光典型案例。通过“健康同安”等公众号宣传曝光典型案例,宣传医美行业违法违规行为可能导致的危害及维权途径,加强群众对医疗美容行业认识,提高消费者辨识能力和维权意识,引导公众理性、科学、安全消费。
(四)强化部门联动
加强卫健与市场、公安等各方的沟通协作,形成联防联控的工作机制,共同做好“出重拳”整治医疗美容行业乱象工作。一是各部门之间建立医疗美容专项整治工作群,做好信息互通。二是开展联合检查。区卫健局以“点题整治”为契机,积极推动多部门联合行动,6月12日下午,区卫健局联合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公安局同安分局,对辖区医疗美容机构开展医疗美容监督联合检查,出动执法人员11名,执法车2辆,重点检查辖区4家医疗美容机构项目是否符合要求、药品和美容器械是否规范,突击检查2家涉嫌可能开展医疗美容的生活美容店。后续将持续推动多部门联合行动形成长效机制,努力守护百姓就医健康安全。三是强化部门联动,努力形成部门联动的工作机制和齐抓共管、群防群控的工作局面,主要体现在:
1.加强与市场监管部门信息共享。市场监管部门将市场主体登记注册信息及时告知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依法做好《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诊所备案凭证”的许可审批或备案工作,根据职责做好依法执业监管,并定期将已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诊所备案凭证”的医疗美容机构名单向市场监管部门通报。
2.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在查处违法行为过程中发现涉嫌犯罪、依法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并同步抄送检察机关。对明显涉嫌犯罪的案件,发现可能逃匿或者转移、灭失、销毁证据等情况的,及时通报公安机关,由公安机关协助采取紧急措施,必要时协同加快移送进度,依法予以处置。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