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同安区民政局关于区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84106号建议办理情况答复的函(A类)
    时间:2025-05-29 15:13

    吕惠萍代表:

      《关于利用湖安社区边角地建设社区食堂的建议》(第184106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办理工作背景

      根据公安部门数据统计,同安区现有户籍人口47.6万人,老年人口7.78万人,老龄化比例为16.34%,高于全市平均水平。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养老服务工作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近年来同安区围绕推动老年助餐服务稳妥有序发展,因地制宜,分类施策,逐步扩大老年助餐服务覆盖范围,提升助餐服务质量。同安区共有长者食堂5家,其中4家已实现老人“刷脸”享补贴;助餐点132个,77家农村幸福院每年开展不少于8场的助餐活动,四林、五峰、田洋、官浔、西浦等有条件的村居常态化开展助餐服务。

      二、措施与成效

      (一)通过增加财政资金投入引导社会力量参与。一是强化政策引领。在《厦门市老年助餐补助管理办法的通知》给予本市户籍65周岁以上老年人每人每次3元用餐补助的基础上,我局联合区财政局印发《同安区推进基本养老服务发展若干措施》,明确80周岁及以上低保人员,在本区长者食堂(助餐点)用餐的,每人每天补助12元;70周岁及以上低保老人、70周岁及以上低收入老人,每人每天补助9元。二是持续兜牢底线。依托同安区老年食堂,为大同和祥平街道辖区具有送餐需求的特困老人、低保、低收入等老年人提供免费或低偿送餐助餐服务,日均配送达到70人次。

      (二)通过全域谋划布局稳步扩大助餐服务范围。2025年以来,同安区高度重视老年助餐工作,谋划在辖区内根据实际情况新建长者食堂和社区助餐点并配备智能终端和视频监控等设备,实现老人“刷脸”享补助。对助餐服务单位在其助餐服务站点安装的符合接入标准的智能终端和视频监控等设备,按照每个站点1万元标准予以设备补助。其中未享受过政府建设或改造补助的助餐服务站点,额外增加1万元补助,主要用于对场所进行必要的适老化改造,并根据需要适当添置轮椅、拐杖等老年辅具设备。

      目前,全区已申报智能化改造站点17个,已建成并常态化供餐的站点8个,累计向65周岁以上老年人供餐5747人次,产生用餐补贴18393元。

      (三)通过严格行业监管夯实助餐发展根基。一是严把资格准入,申请建设助餐服务站点的经营主体,近三年内未发生过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近一年内未被监管部门行政处罚。二是保障食品安全,长者食堂参照养老机构食堂管理要求,依法通过食品安全信息追溯系统如实录入追溯信息;社区助餐点由专人负责对供餐单位提供的食品进行查验,确保食品安全。三是加强财务监管,制定完善的财务管理制度,账目记录完整,凭证票据真实有效;财务监督管理到位,做到账、款、物专人负责,相互配合、相互制约;财(物)收支公开透明,每月公布一次老年人用餐记录,每月公示结算收支明细。

      三、存在困难

      2025年,美林街道拟建设7个助餐服务站点,目前美星村已建成社区助餐点;潘涂社区正在建设长者食堂;怡海社区计划将长者食堂内嵌在照料中心,于10月底建设完成;其他点位均在谋划中。您提案中提到的许湖康体广场北面的闲置用地,周边60周岁以上老人约350人,该地块目前正在办理农转用手续,但总体进展较慢,短期内无法建设长者食堂。因城市社区闲置场所较小,经美林街道多次摸排,暂未发现合适的助餐场所。

      四、下一步计划

      下一步,区民政局将持续提升老年助餐服务质量,一是再次会同美林街道对辖区内的闲置场所进行摸排,寻求合适的点位开展助餐服务;二是链接餐饮企业、慈善资源、社会资本等,推动助餐工作长期持续运营;三是持续加大对现有点位的运营监管,切实解决老年人“吃饭难”问题,提升老年人获得感、幸福感。

      感谢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敬请继续提出宝贵意见。

     

      领导署名:苏清彩

      联 系 人:张 娜

      联系电话:0592-7558067

     

      厦门市同安区民政局

      2025年5月29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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