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炳煌等代表:
《关于五显镇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的建议》(第184127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办理工作背景
根据厦同委专纪《关于同翔基地京东地块相关事项专题会议纪要》(﹝2017﹞47号)要求,五显镇布塘村和下峰村住宅小区配套用房(以下简称村部)按照无址办公进行选址。
二、措施与成效
根据厦同强办〔2018〕3号文及厦同强办〔2020〕1号文精神,同安区住宅小区配套用房项目资金按照:①户籍人口1000人以下或党员人数100人以下的村(居),补助不超过150万元;②户籍人口1000-3000人或党员人数100-150人的村(居),补助不超过180万元;③户籍人口3000人以上或党员人数150人以上的村(居),补助不超过210万元,不足部分由所在镇(街)、村(居)自筹解决。
三、下一步推动计划
根据文件精神,选址明确后我局针对住宅小区配套用房项目予以备案,项目完成招标后,向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申请补助款,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会同区委组织部等相关单位审核确认后,所需补助资金由区发改局、区财政局联合下达给各镇(街)。请五显镇牵头对接区资规分局,尽快完成项目选址工作。
感谢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敬请继续提出宝贵意见。
领导署名:王良武
联系人:叶油炜
联系电话:0592-7315558
厦门市同安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6月26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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