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同农水函〔2025〕88号
答复类别:A类
叶加水代表:
《关于补贴凤岭二里造福小区物业费的建议》(第 184183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办理工作背景
移民造福是区委、区政府为解决我区地质灾害点,促进城乡经济的协调发展,切实保障农民生产生活,增加农民收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具体措施。根据厦同政〔2021〕16号《厦门市同安区2020年移民造福工程实施方案》和厦同政〔2021〕82号《厦门市同安区移民造福工程搬迁工作方案》等文件精神,对位于汀溪镇汀溪社区大麦畲自然村、莲花镇淡溪村、莲花镇西坑村、莲花镇小坪村半岭自然村进行移民安置。莲花镇共涉及房屋434栋614户2052人,目前签约416栋594户,其中淡溪村242栋345户、西坑村161栋221户、小坪半岭13栋26户(全部搬迁)。
收到该建议后,我单位高度重视,及时联系区财政局等相关部门,针对代表提出建议内容,梳理相关情况。
二、主要措施
根据厦同政专纪〔2021〕174号文件精神,移民造福安置小区二期安置户物业费已享受财政定额补助。由区属国有物业公司同顺物业负责凤岗移民造福小区二期的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并由区财政进行补助,其中住宅补助3年,年补助221.69万元,共665.07万元,补助期限为2021年7月1日-2024年6月30日;商业店面及地下停车场补助2年,年补助85.47万元,共补助170.94万元,期限为2021年7月1日-2023年6月30日。
根据厦同政〔2021〕16号《厦门市同安区2020年移民造福工程实施方案》,按原房屋产权面积每平方米7元给予二次搬迁补助,公寓出租房和店面的部分给予每平方米300元的装修包干补助。根据厦同政〔2021〕82号《厦门市同安区移民造福工程搬迁工作方案》,按照原房屋产权面积每平方米280元+安置房安置面积每平方米300元的标准给予装修补偿。目前政府应补偿的装修费、安置搬迁费均已拨付。
综上,根据厦门市同安区人民政府《关于启动移民造福工程的公告》,政府应补偿的装修费、安置搬迁费均已拨付。根据上级会议精神,凤岭二里造福小区物业费补助已经完成三年补助,目前暂无补助依据。
您于3月31日签字同意办前征询意见表,于4月29日同意办中征询意见表,建议该议案办结。
三、今后推动计划
建议移民造福安置小区二期尽快成立业主委员会实行业主自治管理或委托物业单位进行市场化运营管理。
感谢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敬请继续提出宝贵意见。
领导署名:陈水泉
联系人:邵朱堂
联系电话:0592-7133559
厦门市同安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2025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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