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区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84148号建议办理情况答复的函
    时间:2026-01-04 17:09

      厦同农水函〔2025〕91号

      答复类别:A类

    陈海彬代表:

      《关于林下经济的现状与新发展方式的建议》(第184148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办理工作背景

      (一)高度重视。针对该建议,我局主要领导立即召集分管领导、综合科、林业科等相关科室进行专题研究。

      (二)压实责任。进一步明确责任及任务分工,指派专人负责,及时与莲花镇、各人大代表进行沟通协调。

      (三)强化措施。细化各项具体措施,对林下经济的现状与新发展方式进行认真研讨。

      (四)积极协调。对上对下采取多种方式进行沟通反馈,努力化解林下经济发展的工作难点或矛盾。

      二、措施与成效

      (一)积极对接联系陈海彬等人大代表,认真听取人大代表的建议,了解掌握相关情况,研究制定具体落实措施。

      (二)2024年7月,我局组织编制完成《厦门市同安区林下经济发展总体规划》,并以区林长办名义印发实施。

      (三)针对我区发展林下经济空间受限问题,尤其是所需要的配套建设用地问题,及时向省、市有关部门进行汇报反馈,积极争取政策上的指导支持。

      (四)目前,我局会同市农发行同安分行、同安城建及省林勘院等单位,认真研究探讨双溪国有林场林地流转融资事宜,正在进行林下经济发展(试点)项目策划及可研报告编制等工作。

      您于办前征询意见表和办中征询意见表签字同意,于5月13日签字同意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该议案办结。

      三、存在的问题及今后推动计划

      (一)认真做好国家、省及市关于林下经济发展政策的宣传及解读,并结合我区实际,积极推出支持林下经济发展的措施办法。

      (二)依托《厦门市同安区林下经济发展总体规划》,大力发展我区林下药材、食用菌、森林蔬菜等林下经济产品,努力建成一批规模大、效益好、带动力强的林下经济示范基地;积极促进林下资源、技术、资本、市场有机结合,创立特色品牌产品,培育一批具有较大规模、发展潜力大、辐射带动能力强的林下经济龙头企业和林业专业合作社,构建生产、加工、销售、经营配套完善的产业链;同时立足我区实际,我局正在对接引进沉香、七指毛桃、沙棘等品种开展林下种植。

      (三)在提升我区森林公园、生态景区景点等传统森林观光旅游产品的同时,结合森林康养基地的打造,重点推动“森林+康养”“森林+体育”“森林+教育”“森林+文化”“森林+温泉”等“森林+”特色产品的发展。

      (四)积极对接协调市市政园林局、市体育局、体育集团等多部门,结合北部山区越野跑道建设提出我区北部生态线发展的相关意见建议,努力把我区北部生态线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市级项目并争取市级资金支持。

      感谢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敬请继续提出宝贵意见。

      领导署名:陈水泉

      联系人:尹战东

      联系电话:7023106

      厦门市同安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2025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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