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区政协十四届六次会议第2025039号提案办理情况答复的函
    时间:2026-01-04 17:34

      厦同农水函〔2025〕115号

      答复类别:B类

    游凤娘委员:

      《预防耕地承包流转过程中“非农化、非粮化”的三个建议》(第2025039号)已收悉。现将办理情况函复如下:

      一、办理工作背景

      近年来,随着农村土地流转规模不断扩大,我区在推动农业适度规模经营、促进农民增收的同时,也面临耕地“非农化”“非粮化”问题日益突出的挑战。部分经营主体违规改变耕地用途,导致耕作层破坏、粮食产能下降,甚至引发租金拖欠、信访纠纷等问题,直接影响农民权益和粮食安全。为此,我区高度重视耕地保护工作,严格落实中央及省、市关于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非粮化”的决策部署,结合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成果,持续强化流转监管、用途管制和风险防控。

      二、主要工作措施与成效

      针对防止耕地“非农化”“非粮化”的建议,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会同自然资源、各镇街等多部门协同推进,通过实地调研、专题研讨、政策完善等方式,确保建议落地见效,切实守牢耕地保护红线和粮食安全底线。一是严格落实用途管制制度。积极引导村居在土地流转过程中加强监管,土地流转时要明确土地流转程序、期限、用途及流转主体责任等内容。流转合同必须明确记载农地农用,特别是永久基本农田只能种植粮食等农作物,不得种植其他作物。二是加强动态监管。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联合自然资源、各镇街加强耕地“非农化”“非粮化”整治,做好耕地种植技术指导,加大流转项目日常巡查,落实土地日常动态巡查制度,发现问题立即制止并要求限期改正。

      同时,我局组织业务人员,对提案中涉及的农村土地承包流转热点、难点问题进行系统梳理与分析。通过查阅政策文件、调研基层实际案例、借鉴先进地区经验等方式,深入剖析问题根源,结合同安区农村土地承包及流转管理工作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办理方案,力求精准回应提案关切,推动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工作高质量发展。

      (一)多维度强化政策宣传,营造规范流转氛围。一是开展线下宣传活动。在溪西寮墅村篮球场等人员密集场所,通过设置咨询台、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向群众分发《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宣传册120多份,面对面解答群众疑问,提升群众对土地流转政策的知晓度。二是组织业务培训交流。与各镇街负责土地流转工作人员开展座谈,现场宣传解读《农村土地承包法》《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剖析典型案例,分享工作经验,有效提升业务人员的专业水平和服务能力。三是深入经营主体宣传。安排专人深入农业经营主体,详细解析农村土地承包和经营权流转政策,重点讲解工商企业等社会资本通过流转取得农村土地经营权的审批流程和注意事项,有力促进审批工作落实,引导经营主体依法依规流转土地。

      (二)实施正向激励机制,激发土地流转活力。为鼓励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企业等经营主体依法流转农户承包地经营权,我区配合市农业农村局制定并实施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正向激励政策。对流转面积达到20亩以上、流转年限5年以上且种植农作物的土地经营权流转双方给予补助。截至今年4月30日,累计发放补助资金198.48万元,惠及众多经营主体和农户。该政策的实施,有效调动了各方参与土地流转的积极性,促进了农村土地经营权的有序流转,进一步规范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行为,为防止流转的耕地“非农化”“非粮化”提供助力。

      (三)完善备案管理体系,提升信息化监管水平。全力推动土地流转合同分级备案及流转信息台账平台建设,区级及各镇(街)已建立健全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分级备案制度。所有流转合同均在各镇(街)农村土地流转服务中心备案,并录入全国“土地流转信息台账平台”,实现流转信息的实时更新和动态管理。对于流转面积在50亩以上的,还需报区备案,确保监管全覆盖。目前,全区录入“土地流转信息台账平台”的流转合同达333份,流转面积3021.48亩,其中流转用于粮食种植面积701.77亩,平均流转价格1119.35元/亩。在区级备案的有23宗,为精准掌握土地流转情况、科学决策提供了有力支撑。

      (四)健全监管防范制度,筑牢风险防控屏障。一是联合多部门制定《关于加强对工商资本租赁农地监管和风险防范的实施意见》,明确各部门职责,形成监管合力,加强对工商资本租赁农地的规范管理,从源头上防范“非农化”“非粮化”风险。二是在市农业农村局指导下,探索开展工商资本流转农村土地经营权审查工作,编制《同安区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准入审查审核表》,建立村、镇、区分级审查审核机制,其中流转100亩以上的报区农业农村局审核。自2022年10月起,区级已审核经营主体3家,流转土地面积470亩;目前,1家农业经营主体有意向流转农户承包地约200亩,正按程序报村、镇审查,严格把控社会资本进入农地流转市场的资格。

      (五)全面排查整治问题,规范土地流转秩序。组织11个镇(街)对辖区内村(居)所有流转土地开展全面排查,共摸排农村土地流转备案合同132份,发现不规范合同7份,已及时引导流转双方按照合同范本签订,确保合同合法合规。同时,未发现违背农民意愿强制流转、少数服从多数名义整村整组流转、拖欠农民流转费、未经承包方书面同意且未向本集体经济组织备案再流转等严重违规问题。此外,组织镇、村土地流转工作人员实地查看流转土地经营情况,对发现的“非农化”苗头及时制止并督促整改,目前未发现备案登记的流转土地“非农化”现象,切实维护了土地流转秩序和耕地安全。

      (六)引导设立风险保障金,增强风险抵御能力。结合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正向激励政策申报工作,积极引导流转面积较大、涉及农户较多、经营风险较高的经营主体,与承包农户协商设立土地流转风险保障金。目前,已有1家农业经营主体缴交土地流转风险保障金24.756万元。风险保障金的设立,为应对经营风险、保障农户合法权益提供了重要保障,降低了土地流转纠纷发生的概率,促进了土地流转市场的健康稳定发展。

      三、今后推动计划

      1.强化日常联动检查,加强宣传引导,落实耕地保护,坚决禁止耕地“非农化”,防止耕地“非粮化”。

      2.深化培训宣传工作。一方面,加强对村组等发包方的政策宣传,明确其在土地流转信息收集工作中的职责,建立信息报送检查和通报机制,确保流转信息准确、完整。另一方面,定期组织监管人员业务培训和指导,邀请专家授课,开展案例分析和实践操作演练,提升监管人员专业素养和工作能力。

      3.强化风险隐患监控。组织各镇(街)和相关责任人对辖区内土地流转信息进行逐村逐条跟踪分析,运用大数据等技术手段,及时发现潜在风险隐患。对排查出的问题,及时研判并上传至土地流转台账信息平台,实现风险早发现、早预警、早处置。

      4.完善流转合同预警机制。建立健全流转合同风险预警指标体系,对流转价格异常、流转面积过大、单笔合同涉及农户过多等情况的合同进行重点监控和风险预警。一旦发现风险,及时介入,组织双方协商解决,将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

      5.推进土地流转信息化建设。结合“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工作,建立土地流转信息库,整合土地流转相关数据资源,实现土地流转信息的动态更新和共享。利用信息化手段,提高土地流转信息的搜集、分析和利用效率,为科学决策和精准监管提供有力支持。

      我局按事前事中办理程序,依次征询意见,于6月26日签字同意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该提案办结。

      感谢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敬请继续提出宝贵意见。

      领导署名:姜涛

      联系人:马晨萌

      联系电话:0592-7035221

      厦门市同安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2025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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