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制定和调整区属水利工程供水价格计划的通知
索引号: | XM05102-02-04-2021-006 | 发布机构: | 厦门市同安区发展和改革局 |
发文日期: | 2021-09-03 | 备注/文号: | 同发综〔2021〕40号 |
内容概述: | 关于制定和调整区属水利工程供水价格计划的通知 |
区农业农村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和福建省物价局关于印发《政府制定价格行为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精神,经研究,现将制定价格计划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年度计划制定价格的项目。
计划制定和调整区属水利工程供水价格。
二 、项目列入年度计划的理由。
(一)根据区农业农村局《关于建议制定小坪水库供水价格的函》的情况说明,由于区发改局《关于核定小坪水库发电供水价格的复函》(同发价〔2013〕函1号)的规定,向下游水电站是按照上网电价每度收取0.052元的发电供水水价,不含向汀溪水库收费对象供应的原水价格,目前单位经营成本增加,经营困难。
(二)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发改委等部门关于清理规范城镇供水供电供气行业收费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闽政办〔2021〕37号)规定,至2021年已超过5年未调整水价的地方,要及时启动水价调整机制,需要调整水价的要在2022年底前完成。
(三)根据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水利厅关于发布《福建省水利工程供水价格管理办法》的通知(闽价商〔2007〕408号)规定,对利用同一水利工程供水发电的梯级水电站,原则上按该水利工程对全流域各级水电站的供水总量或按全流域各级水电站的增发总电量共同分摊水利工程发电供水成本费用。
三 、开展价格成本监审有关事项要求。
开展价格成本监审依《福建省水利工程供水定价成本监审办法》(闽价成〔2017〕390号)规定,水利工程供水定价成本按供水对象和供水环节分类核算。成本监审近三年的平均成本。
四、责任分工。
区农业农村局负责协调区属水利工程供水单位,即小坪水库水电管理站接受成本监审,成本监审单位必须依法及时如实提供所需财务资料。区发改局负责聘请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开展成本监审,提出定价、调节建议。
特此通知。
厦门市同安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1年9月3日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