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制定普惠托育服务价格计划的通知

日期:2024-01-10 16: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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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XM05102-02-04-2024-001 发布机构: 厦门市同安区发展和改革局
发文日期: 2024-01-09 备注/文号: 同发综〔2024〕3号
内容概述: 关于制定普惠托育服务价格计划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国家发展改革委2017年第7号令)、《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福建省教育厅 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总工会关于加快推进普惠托育服务工作的通知》(闽卫人口〔2023〕101号)的通知精神,经研究,现将制定价格计划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年度计划制定价格的项目

  计划制定普惠托育服务价格。

  二、项目列入年度计划的理由

  根据《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福建省教育厅 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总工会关于加快推进普惠托育服务工作的通知》(闽卫人口〔2023〕101号)的规定,规范普惠托育机构收费,按规定制定公办(或普惠)托育服务价格。

  三、责任分工

  区发改局负责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成本监审。区卫健局负责协调提供公办(或普惠)托育机构的样本,成本监审(调查)单位必须依法及时如实提供所需监审(调查)资料。区财政局提供开展普惠托育服务财政补贴情况资料。区教育局、区卫健局按规定配合开展成本监审和制定价格的有关工作。

  特此通知。

  厦门市同安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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