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关于市县党委建立巡察制度的意见》《中共厦门市同安区委巡察工作实施办法》以及省委、市委、区委相关规定和部署要求,经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并报区委同意,决定自2020年12月21日起,对区委宣传部(含区文联、区社科联)、区委统战部和区人大常委会机关、区政协机关、区审计局、区市政园林局、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织开展巡察,时间一个半月左右。日前,3个巡察组已进驻巡察。
组 别 |
第一巡察组 |
第二巡察组 |
第三巡察组 |
被巡察单 位 |
区委宣传部 (含区文联、区社科联) 区委统战部 |
区人大常委会机关 区政协机关 |
区审计局 区市政园林局 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
巡察组负责人 |
组 长:彭东兵 副组长:王向阳 |
组 长:陈育材 副组长:方 翊 |
组 长:陈美玲 副组长:蔡水坝 |
值 班 电 话 |
17750017201 (工作日8:00-18:00) |
17750017202 (工作日8:00-18:00) |
18020701829 (工作日8:00-18:00) |
来 信 地 址 |
福建省厦门市 000322号邮政信箱, 邮编:361100 |
福建省厦门市 000323号邮政信箱, 邮编:361100 |
福建省厦门市 000325号邮政信箱, 邮编:361100 |
信访受理范围 |
根据区委巡察工作要求和巡察工作职责,区委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由有关部门和被巡察单位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