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巡察组分别巡察汀溪镇、区司法局、区工商联、区残联和大同街道、区建设与交通局、区民政局
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关于市县党委建立巡察制度的意见》《中共厦门市同安区委巡察工作实施办法》以及省委、市委、区委相关规定和部署要求,经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自3月19日起对汀溪镇、区司法局、区残联、区工商联和大同街道、区建设与交通局、区民政局等7个单位党组织开展巡察“回头看”,时间一个月左右。日前,两个巡察组已进驻巡察
组 别 |
巡察一组 |
巡察二组 |
被巡察单位 |
汀溪镇、区司法局、 区工商联、区残联 |
大同街道、区建设与交通局、 区民政局 |
巡察组负责人 |
组 长:廖志忠 副组长:方 翊 |
组 长:朱永毅 副组长:蔡水坝 |
值班电话 |
17750017201 (工作日8:00-18:00) |
17750017202 (工作日8:00-18:00) |
来信地址 |
福建省厦门市000322号邮政 信箱,邮编:361100 |
福建省厦门市000323号邮政 信箱,邮编:361100 |
信访受理范围 |
根据区委巡察工作要求和巡察工作职责,区委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单位巡察整改方面的举报和反映,进一步发现问题、查找漏洞。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由有关部门和被巡察单位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