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农业农村厅 省财政厅 省林业局 海洋与渔业局关于开展2022 年度省级示范家庭农场评定工作的通知》(闽农经函〔2022〕352号)、《关于印发福建省示范家庭农场创建管理办法的通知》(闽农规〔2020〕4号)精神,厦门市同安区俊纯家庭农场、厦门市同安区庄明德家庭农场申报参评2022年度省级家庭农场示范场。经申报对象所在镇推荐,区农村经济发展中心和区财政局农财科对申报对象及其申报材料进行现场核查,厦门市同安区俊纯家庭农场、厦门市同安区庄明德家庭农场符合申报条件,故拟推荐厦门市同安区俊纯家庭农场、厦门市同安区庄明德家庭农场参加2022年度省级家庭农场示范场评选,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7月25日-7月30日。如有异议,可通过书面或电子邮件形式向区农业农村局、财政局反映。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以便调查核实。
区农业农村局
联系电话:0592-7221556
联系人:柯秋锦
电子信箱:tanjzx1@163.com
厦门市同安区农业农村局
厦门市同安区财政局
2022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