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做好跨省就业资金发放工作的通知》(厦人社〔2022〕183号)有关精神,经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和个人进行筛选,我区劳动就业中心拟对第五批符合条件的吸纳省外脱贫人口跨省就业的企业发放补助资金,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2年11月11日—2022年11月17日。
公示期间如有疑义,请及时向我区就业中心反馈。
电话:7313397 传真:7316708
特此公示。
附件:2022年同安区第五批吸纳省外脱贫人口跨省就业补助明细表
同安区劳动就业中心
2022年11月11日